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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从境外回国人员防疫隔离政策的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1-04-29 |
发言内容 | (一)背景:本人自2019年8月至现在(2021年4月)一直在境外,计划于2021年9月底回国。 (二)我查询到县政府的政策是:对于从境外进入(返回)禄丰的人员,按照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境外进入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村(社区)首先要查验其是否有在第一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解除证明和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相应证明的将其纳入村(社区)网格化随访管理,进行居家隔离14天,并在隔离期满前督促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验过程中,若发现从陆路入境人员已在第一入境地已实施“14+7”天隔离管理的,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再居家隔离7天。 (三)对可能发生事件的咨询: 1、若本人回国后在第一入境点(上海或北京)隔离完14天后不直接回禄丰,而是继续在第一入境点停留7天以上继续处理事务,之后返回禄丰境内后还要继续隔离剩余天数吗? 2、如果在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后,又在入境点继续停留14天或以上返回禄丰境内后还需要在隔离吗?如果需要那大概是多少天呢? 谢谢您的审阅和答复! |
联系人姓名 | 陈**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1-04-30 |
回复内容 | 关于“关于从境外回国人员防疫隔离政策的咨询”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楚应疫指发〔2021〕3号)第五条“境外、国内高风险地区入楚返楚人员、密切接触者实施‘14+7’天和4次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应进行3次核酸检测,其中第一次应在入住2天内开展,第二次在入住5至7天开展,第三次在隔离期满前1至2天开展,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在解除隔离观察后,纳入社区网格化随访管理,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在监测期满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之规定,你若回国后在第一入境点(上海或北京)隔离完14天后不直接回禄丰,而是继续在第一入境点停留7天以下,返回禄丰境内需要继续隔离观察,若是继续在第一入境点停留7天以上处理事务,之后返回禄丰境内后不需要继续隔离。在严格执行“14+7”天和4次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后,可凭“疫情防控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有序通行,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办理情况,已于4月29日通过电话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