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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在编教师怎么界定?是否包含代课教师和临时工。
留言日期 2018-10-19
发言内容        9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
      我想咨询的是:
     1、非在编教师怎么界定?
     2、非在编教师是否包含在职的代课教师和临时工?
     3、如果代课教师和临时工属于非在编教师,那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入编?
联系人姓名 何**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18-10-25
回复内容     你反映非在编教师怎么界定、是否包含代课教师和临时工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州教师的关心关注,对我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一、学校教师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
    二、按照省州政策规定,截止2013年3月27日仍然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个人自愿与用人学校按照国家、省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临时聘用教师,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从2013年3月28日起,我州已不存在代课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聘用临聘教师或后勤工作人员。
    三、“非在编教师”这一提法属首次,国家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