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 “多证合一”改革 |
留言日期 | 2018-11-10 |
发言内容 | 请问楚雄州,关于“多证合一”改革,是否下达关于医疗器械许可证的文件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
回复时间 | 2018-11-12 |
回复内容 | 你好! 涉及云南省“多证合一”的医疗器械业务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该业务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现该业务暂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等文件执行,医疗器械许可不涉及“多证合一”,不属于“多证合一”整合事项。 近期接省工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8〕53号)和楚雄州工商局《楚雄州工商局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楚工商函〔2018〕10号)文件,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汇报省局后,组织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的办理。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878-3012252、6160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