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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禄丰县乡镇所属的不动产办理,在昆明进行的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使用?
留言日期 2019-04-29
发言内容 关于禄丰县乡镇所属的不动产办理,在昆明进行的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使用?
联系人姓名 范*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5-0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禄丰县乡镇所属的不动产办理,在昆明进行的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使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禄丰县不动产的办理,在昆明进行的委托公证书,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全可以受理。
   请你在接到此回复后,主动完善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你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联系电话:413108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