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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退役军人学习驾驶技术生活补助
留言日期 2019-05-23
发言内容 2016年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后申请学习了驾驶技术,政府承诺有生活补助,2019年了,也迟迟未发,请问这些补助资金哪里去了。
联系人姓名 杨*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5-2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2016年退役军人学习驾驶技术生活补助”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为鼓励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根据《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报到后,可到户籍地县市退役军人安置部门填写《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签写《教育培训保证书》,领取《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到省州指定的定点培训学校报到参加学习和培训。按学制2年计算,我省规定予每名参训退役士兵负担学费6000元,具体由安置部门根据每年开展培训的情况拨付到培训机构,结余资金可用于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困难生活补助,2015年9月以后入学培训的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待毕业或结业后,凭本人培训所取得的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回当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登记后领取。其中,不到指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的、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被处理的、入学后不将新启用的通讯号码及时告知安置部门,造成安置部门无法联系的,政府承担的一切费用由退役士兵自行承担;未取得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虽已取得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毕业或结业后不随即将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交到安置部门检验登记的,一律不安排补助。
    经核实,未查到你本人培训毕业或结业后携带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到我县安置部门登记的相关记录。请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补发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联系电话:608000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