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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碧城镇上村村委会集体烘烤房闲置多年且土地租赁期满未退还所租土地
留言日期 2019-10-13
发言内容 2009年碧城镇上村 村委会以建盖集体烘烤房为由,以简易、不规范、内容不全、东拉西扯、口头承诺的合同方式与上村6户村民签订租赁农田建盖烤烟房,6户“出租”农户有的没有见过租赁合同且在合同上签过字。烘烤房建盖后没怎么使用便闲置到现在,目前租赁期已过,烘烤房周边杂草丛生,农户多年来没有租金和被占用农田的农业收入,6户村民多次与村委会反应恢复、归还农田,上村村委会以换届、合同签字人不在职、与村委会无关等理推诿,多次拒绝解决所存在问题,望有关部门给予关心和重视,帮百姓解决难题。
联系人姓名 杨**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9-10-17
回复内容 你好!
    关于“碧城镇上村村委会集体烘烤房闲置多年且土地租赁期满未退还所租土地”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针对“6户出租农户没有见过租赁合同且在合同上签过字”的调查核实情况,上村村委会上村一组杨绍武、何竹丽、杨春海、李永付、杨洪、王慧萍6户于2009年4月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地用于建盖密集型烤房,6户农户承包面积为3660.23平方米(其中何竹丽735.20平方米、杨春海617.72平方米、李永付600.05平方米、王慧萍566.96平方米、杨洪530.66平方米、杨绍武609.46平方米),烤房建成投入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和亏损均由6户农户自行承担。农户反映他们没有在租赁合同上签过字这一情况不属实,据核实,杨绍武户、杨春海户、何竹丽户、杨洪户本人在协议上签字,王慧萍户委托杨绍武代办所有手续,李永付因本人无法签字未签,但他本人是同意的,协议各家保存一份。
    针对“6户村民多次与村委会反映,村委会推诿,拒绝解决”的核实情况:2016年农户找到村委会要求解决,村委会向烟草公司咨询后答复农户可以自行拆除恢复土地。这些土地已由农户自行管理使用,杨春海户已经在自家的土地上建盖了住房,其余农户没有拆除,并不存在租期满未退还土地的情况。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碧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