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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楚雄小区物业收费依据
留言日期 2020-03-27
发言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空置的毛坯房(两年以上),在交纳物业管理费是需要全额交吗?买断的车位,也需要交纳车位管理费吗?生活垃圾清运费也需要交吗?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03-31
回复内容 来件收悉,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省州县市发展改革、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空置的毛坯房(两年以上),物业服务收费自物业交付业主之日开始计收,同时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收取时可实行优惠标准的办法,具体由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
二、买断的车位,需要交纳车位管理费。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露天固定车位每月小型车60元、中型车70元,地下停车场固定车位每月70元。
三、需要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现在已经改革变更收费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置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代收费,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标准的批复(楚发改价格〔2012〕17号)文件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每户每月8元,全年96元。
四、按照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牌向业主进行公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