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内容页
标题 |
挖井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留言日期 |
2019-01-15 |
发言内容 |
我想在公路边挖一口井,用于洗车和加水,请问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楚雄州水务局 |
回复时间 |
2019-01-16 |
回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邻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条规定,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