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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禄丰翡翠湾房产证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
留言日期 2019-02-21
发言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已2010年1月26日和恒嘉地产签订了禄丰县翡翠湾二期地产的P2_2房屋购销合同。已2010年10月27日一次性付清尾款,到2011年4月7日收到交房钥匙,并且也交清了所有的费用,包括各种税费和办证的费用。恒嘉地产的工作人员当时告诉说房产证办好会通知我们去拿,但是一拖就是4~5年。他们的借口是禄丰房管所还没有帮我们办好。到后来找他们的业主多了,他们就把办公室悄悄撤走,直到现在没人找得到他们的公司在哪里。
到2016年我们没办法去找禄丰县政府信访办反应,信访办说他们已经知道了,正在联合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办我们这个事,叫我们去住建局问问,到了住建局说你们去不动产登记处问,去了登记处他们又说你们去物业管理处问。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又到2017年中旬去问,他们说正在办。现在已经2019年了,问他们这几个部门他们都说不出来到底有没有办。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买一套房不容易,那是俩代人省吃俭用才买来的,希望领导们给我们想想办法,不要在把我们踢皮球!谢谢!
联系人姓名 何**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2-2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禄丰翡翠湾房产证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禄丰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 年在禄丰县城开发建设翡翠湾商住小区,共计开发商品住房1179套,到2012年已全部销售完毕。截止2016年7月12日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原登记机构禄丰县房管所已办理房屋登记889户,还有290户因开发商未到登记部门提交办理产权证相关资料,导致登记机构无法为购房户办证。但是,禄丰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缴纳不动产转移的相关税费(开发企业已经代收,大部分业主已交清),且无人办公,不能按合同约定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解决长期遗留的实际问题,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研究,变通处理,在上述登记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可由购房业主单方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目前,已有部分业主自行缴清了相关税费后,向县国土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不动产登记,已为187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剩余103户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办证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今后待办证资料提交完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请你在看到此回复后,主动完善相关手续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我们将为你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413108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