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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推进矛盾多元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发布日期:2023-04-12 10:28:09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楚雄市在总结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整合公、检、法、司及行业部门力量,成立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设11个专业性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一站式”调解中心——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立、公正、免费调解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2020年初至2022年底,全市各类纠纷10515件、调处成功10036件,成功率达96.36%,接待来访群众9462人次,接听电话咨询1040次。经中心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成为楚雄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聚焦基层基础,完善全方位调解网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构建完善市、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调解组织。建立1194个调解委员会,共13355名调解员,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专职治保调解员、社区配备2名专职治保调解员,形成了“一网络、三调解、十一调委、千组织、万调员”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有纠纷的地方就有人民调解,做到应调尽调。

聚焦担当作为,压实全链条调解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建立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村民小组长、村调委会、乡镇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及各单位的调解责任和工作流程,规范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协同发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建立“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化解”的快速反应机制。首调责任制和多层级调解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凝聚了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强大合力。

聚焦服务优化,打造高效率便捷工作平台。为积极推进落实“枫桥经验”,真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力量有效整合,设置诉调对接服务中心、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工作站、检调对接办公室,建成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4个部门及保险、评估、律师3个服务机构于一体的“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做到了群众“只进一道门,公共法律服务全流程”。同时,中心从政法系统及相关专业部门聘请时事政策精通、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热心公益的退休人员担任中心专职调解员,邀请州内60名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18名资深律师为调解咨询专家,确保调解客观、公正、专业。根据受理纠纷的情况,中心能最快1个小时、最慢1至2天完成调解任务,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解决群众诉求构筑了一条快速高效的“快车道”。

聚焦要素保障,推动多元解纷高质量发展。在基础设施、制度机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全要素保障。投资1132.12万元建设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业务用房,投入6万元在6间调解室内实施调解文化建设,从软硬件上提升多元化解保障能力,市财政每年保障工作经费195.6万元,确保工作运转有序。体制机制的完善,推动多元解纷工作有序推进。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纳入大比拼考核。对工作先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任务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运用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手段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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