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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的公示(第三期)

发布日期:2018-05-31 16:08:11 来源:楚雄州环保局 作者: 点击:[]

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第25组于2018年5月19日进驻楚雄州开展工作。5月27日,第25督查组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督查问题2项。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84号)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5月27日交办问题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双柏县塔扎河水库(经度:101.6582935纬度:24.687804)存在问题:1.防护栏不规范;2.一级保护区内有村庄(6户,23人),无排污设施;3.距离水库20米一级保护区内有大片耕地(约21亩),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隐患。

处理建议:1.规范防护栏设置;2.建议完善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设施,生活污水截污,生活垃圾全部外运处置,做好生活面源污染处理。3.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责任单位:双柏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7日至12月31日(6月30日前规范设置护栏)

二、交办问题:双柏县新华水库经度:101.6585045纬度:24.7051978。1.防护栏不规范;2.水库旁边有一处废弃的鱼塘需要拆除;3.距离水库10米一级保护区内有大片耕地(约60亩),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隐患。

处理建议:1.规范防护栏;2.拆除废弃鱼塘,防止死灰复燃;3.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责任单位:双柏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7日至12月31日(6月30日前规范设置护栏、拆除废弃鱼塘)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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