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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

4月22日上午10点,楚雄州“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召开。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王洪摄

图为楚雄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钟雪峰主持新闻发布会。王洪摄

钟雪峰: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楚雄州“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由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介绍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楚雄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先生;

楚雄州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高永娴女士;

楚雄州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褚琼女士;

楚雄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杨顺涛先生;

楚雄州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杨晓成先生;

楚雄州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李振坤先生。

应邀参加本场发布会的有省级驻楚、州级和楚雄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本场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张勇局长发布新闻。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发布新闻。王洪摄

张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在这里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新闻界的朋友们,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楚雄州税务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安排要求,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下面,我简要介绍我们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及时宣传、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加速显现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4批21项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批12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和支持医疗救治工作;第二批2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第三批3项政策主要聚焦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第四批4项政策主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省州也及时出台了相应的落实举措,提出了工作要求。

这些政策举措出台后,楚雄州税务部门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的要求,着眼于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及时加强与财政、人社、医保、工信、人行等部门的沟通协同,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辅导,有针对性地优化征管服务措施,加强政策落实网格化管理,严督实导精准抓好政策执行,确保该减的税费减到位、该免的税费免到位、该降的税费降到位、该延的税费延到位、该缓的税费缓到位、该退的税费退到位。

目前,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已在楚雄州逐一落地并加速显效。从主要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看:

一是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全州已有267户次纳税人享受这一政策,累计免征增值税553.13万元。

二是对支持疫情防控的有关捐赠,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目前,全州已有20户纳税人享受这一政策,累计免征税费49.18万元。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目前,全州已有5户纳税人享受这一政策,累计退还增量留抵税1120.94万元。

四是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目前,全州有8502户次小规模纳税人(含代开发票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累计减免增值税1156.04万元。

五是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2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全州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已为政策发布前已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6045户次缴费人办理退费、累计退费2908.76万元;已为10875户次缴费人办理免缴费、累计免缴费8410.96万元,已为723户次缴费人办理延期缴费、累计延期缴费673.93万元。

六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停业、调低核定定额等业务。目前,全州已累计受理并审批延期申报核准10户;受理(转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9户,涉及税款194.65万元;累计停业44户,减轻企业税款负担约36.74万元;累计调低核定定额194户。

此外,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等税收优惠政策,楚雄州各级税务部门也已主动梳理掌握相关企业名单,积极开展了政策宣传辅导,确保在下步工作中落实到位。

国家出台的这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覆盖面广,力度大,针对性强,落地见效迅速,企业和个人普遍受益,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二、创新征管、优化服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提档升级

疫情发生以来,楚雄州税务部门把“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作为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的重要举措,按照“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及时制定了优化征管服务10项措施,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服务,简化操作程序,压减办理时长,着力提升办税缴费的便利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理。认真落实省税务局梳理发布的327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发布增值税等14个税种及附加网上申报办理操作指引,鼓励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稳步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的广度和深度。4月份前20日,全州网络申报率99.18%,非接触式办税率达到88.63%。

二是优化发票服务。精准对接复工企业的用票需求,及时推出发票“网上申领-免费邮寄配送”的服务举措,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发票领用。自2月10日首次配送成功至今,全州累计网上申领发票4304户次,配送发票12.42万份。积极稳妥做好增值税电子发票推行、发票“网上代开-邮寄配送”等工作,保障纳税人及时便捷安全领用发票。

三是强化线上咨询服务。梳理汇编新政策要点、涉税费热点问题答问口径,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发布、实时推送,广泛宣传“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提醒提示。成立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楚雄州小呼中心,加大了线上辅导解答力度,做到有问即答,不断提升“非接触式”精准辅导、精准服务的质效。

四是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全州各办税服务场所认真做好办税缴费安全防护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的办税缴费环境。严格执行领导办税服务厅值班、首问责任制、预约服务、导税服务、限时办结等各项服务制度,落实“最多跑一次”措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错期错峰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让纳税人缴费人“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

此外,我们连续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推出的4大类28小类100项举措,正在有序推进实施。近期,我们还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设以及试点工作。年内,我们还将完成全省第一家智能办税服务厅建设。这些征管服务举措的精准实施、综合发力,将进一步提高税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州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三、发挥优势、深挖数据,精准助力复工复产

近期,楚雄州税务部门着眼于“以税咨政、服务发展”的职能定位,认真落实“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要求,成立税收经济分析团队,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等多个维度选题分析,依托税收征管大数据优势,充分挖掘运用增值税发票、申报纳税等税收数据信息,从税务视角深度分析企业复工复产、行业经济运行等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税收分析产品,努力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也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服务。截至目前,全州税务系统累计形成了复工复产税收经济分析报告35篇,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下一步,楚雄州税务部门将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扎实细致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着力提升征管服务质量,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担当履行好税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努力服务好“六稳”大局,为全面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楚雄税务应有贡献。

另外,当前正在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时间从4月1日至5月20日,我们税务部门正在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在这里,我诚挚地邀请各位媒体朋友深入企业和税务部门采访报道,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钟雪峰:感谢张勇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热点问答——

图为云南日报记者提问。王洪 摄

 

云南日报记者:刚才的新闻发布中提到了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的相关税收政策,能否做进一步解读?谢谢。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高永娴答记者问。王洪 摄

高永娴:

谢谢您的提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始终是税收政策关注的重点。疫情发生后,国家专门出台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税收政策,主要举措之一是: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项政策的实施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政策适用广泛。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既包括个体工商户也包括部分小微企业,惠及我州绝大部分市场主体。二是政策效应叠加。国家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疫情期间国家又出台了行业性税收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按1%征收等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然可以叠加享受。三是政策享受便利。“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办理备案、审批等手续,只需按主管税务的要求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正确开具发票即可申报享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谢谢!

图为楚雄日报记者提问。王洪 摄

 

楚雄日报记者:我注意到最近税务总局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我想请问一下,“银税互动”如何发挥作用?在我州的推进情况如何?谢谢。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杨顺涛答记者问。王洪 摄

杨顺涛:

谢谢您的提问。“银税互动”是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力举措。我州从2015年开始稳步推进“银税互动”,税务部门先后与建行楚雄州分行、农行楚雄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时将纳税信用信息推送给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获得无抵押授信贷款,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已累计授信客户475户,累计发放贷款439笔33,679万元。今年,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税务与银保监、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银税互动”服务水平。一是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一倍,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二是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三是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直连,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四是发挥网上渠道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接触式”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银税互动”业务继续发展。五是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实施重点帮扶。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建行、交行、农行、邮储银行已授信客户175户,发放贷款164笔5,070万元,较好地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谢谢!

图为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王洪 摄

 

州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纳税人在疫情期间逾期未申报,担心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领用不了发票,在这方面税务部门是否有相应的举措?谢谢。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杨晓成答记者问。王洪 摄

杨晓成:

谢谢您的提问。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其中就包括这方面的便民举措。概括来说,就是“一免、两不”,即: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于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所以请纳税人放心,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暂不认定为非正常户,能正常领用发票。谢谢!

图为云南楚雄网记者提问。王洪 摄

 

云南楚雄网记者:社会保险费涉及千家万户,请问褚科长,税务部门在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中,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需要缴费人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谢谢。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褚琼答记者问。王洪 摄

褚琼:

谢谢您的提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楚雄州税务局及时会同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楚雄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解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明确细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执行口径、减免经办流程、具体落实措施等,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好操作。楚雄州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开展了减免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对缴费窗口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让缴费人及时掌握政策,确保操作人员优质高效办理业务。目前我省征收企业社保费按照“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进行。在政策执行中,对于2月份减免政策出台前企业已缴社保费,已采取“税务向人社、医保部门提供已缴纳保费情况,由人社、医保部门按减免政策退(抵)费”的方式处理,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或提交任何材料。退费的情况,刚才张勇局长已发布相关信息,我就不重复了。这里我特别介绍一下,按照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保费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延缴或缓缴申请。延期和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谢谢!

图为楚雄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王洪 摄

 

楚雄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据我所知,当前税务机关正在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社会关注度比较高,请问纳税人应该怎么进行汇算?需要注意什么?谢谢。

图为楚雄州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李振坤答记者问。王洪 摄

李振坤:

谢谢您的提问。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年3月至6月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当前,税务机关正在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简单来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纳税人平时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时,先由支付方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年度汇算,一方面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另一方面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就要退还给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自己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渠道自行办理),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三是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我们推荐和鼓励纳税人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自己办理。今年是首次年度汇算,为使纳税人尽快熟悉、准确办理,税务机关已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办税指引,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学习。此外,全州各级税务机关都已组建了征纳互动专家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各办税服务厅上门咨询。谢谢!

 

钟雪峰: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充分展示了楚雄州税务部门在推动落实税费政策、优化征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的举措及成效。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发挥各自的优势,全力报道新闻宣传月的活动,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