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海燕委员:
关于将校园欺凌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提案(1105010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委政法委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建议
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一是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法律援助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在民事行政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为: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起施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26年起施行,实施时间尚短。现阶段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全力推动上述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地,并在实施中总结经验、完善配套制度。待上位法实施效果评估及实际需求进一步明确后,再视情研究启动地方配套立法的必要。二是地方立法具有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核心在于突出地方特色,侧重于对国家立法的“拾遗补阙”。将“校园欺凌”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属于需要全国或全省层面统筹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并非我州特有的个性立法需求,目前暂不具备地方立法所需的差异性和紧迫性,且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只能由国家法律统一做出规定。
二、关于“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目前相关部门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下一步将在推进已有机制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校园欺凌的防范及应对。一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体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以及线上线下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校园欺凌治理能力与水平。同时,依托法治副校长到校园开展法治宣传的时机作用,深入学校开展防欺凌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教师及学生的防范意识。二是持续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发现、干预、矫治、惩处、责任”6个维度,联合各相关部门,构建校园欺凌防控网络。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开展普法和校园欺凌主题知识教育,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欺凌防控制度预案,落实强制报告要求,常态化开展针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对存在欺凌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排查,对存在欺凌现象和行为不良学生等进行早期介入和干预。三是协同开展心理健康专项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协同州教育体育局于2026年2月12日联合印发了《楚雄州2026年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系统推进楚雄州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通过建立健康教育、监测预警、资讯服务、干预处置全闭环工作体系,努力打造学生心理健康全员、全程、全方位“育心护安全”工作格局。组织全州中小学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对排查出的高危学生,提供一对一疏导或团体辅导,建立跟踪档案,确保干预效果;整合家庭、学校及医疗机构资源,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对严重个案实施认知行为干预或转介精神科治疗;建立“接报即响应”的快速处置机制,将危机干预响应时间压缩至12小时内,有效防范自伤、自杀等极端事件的发生,筑牢校园心理健康防线。
三、关于“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我州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保障职责,全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多措并举筑牢经费保障基础。一是尽力统筹本级财政财力,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民生保障支出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优先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核心支出;二是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对接上级财政、司法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倾斜,弥补地方财力不足。2025年全州共投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415.3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397.37万元,州级财政安排14万元,县级财政安排4万元。下一步,我州各级财政部门将强化本级财政财力统筹,视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本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
四、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目前相关部门已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州各级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重点,纳入专项普法清单,强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系统校园欺凌治理思想认识,强化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实际,督促学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校园管理和防欺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范校园欺凌的知识常识,严格校规校纪,提升学生、家长、教师对欺凌现象和行为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二是政法部门协同联动。2025年度全州共开展普法宣讲1万余场次12余万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5万余份;全州中小学校共聘任法治副校长780人,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要求每学期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安全管理等工作不少于1次;筹备编制《青少年学法用法手册》,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件资源库,对学生、教师开设专题法治教育课,推动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感,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三是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专题讲座。2026年州卫生健康委联合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楚雄州2026年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26年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工作任务,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持续开展覆盖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引导学生、教师、家长正确看待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
感谢你对楚雄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