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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政法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 楚雄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发布日期:2022-07-26 09:56:3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殷 凤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根本遵循,对标对表云南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清单,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新时代政法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

健全责任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通过整合部门职能、精简机构、调配人员,县(市)法院内设机构由126个精简到75个(不含人民法庭),全州基层检察院改革后机构数减少了51%,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共为133个执法勤务机构配备了311名法制员。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渠道,依法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等。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以法庭为中心,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99个、诉讼服务站55个,指导组86个,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体系,印发《楚雄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7月以来,全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1件,同比增长42%。

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2016年1月起,全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一律出庭作证,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出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和证据规定》等证据规范,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适用不同办案程序,大案精办、简案快办,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一般的简单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用25.16%的办案力量办理了69.5%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019年以来,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600余件,督促修复各类受损土地2500余亩、林地8000余亩,清理固体废弃物5000余吨,督促整改网络餐饮平台6个、门店700余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30万余元,挽回生态资源损失200万余元。

持续推进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机制不断健全,2019年以来,电子送达51万余次,在线办理案件2万余件,在线调解案件1万余件,直播庭审5万余件,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2万余件。形成公安交警车管工作“网办为主、自助为辅、窗口兜底”的现代服务模式和司法审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审判模式。州检察院在全省首家建成“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融通中心”,融通28个外部平台,发现各类问题和监督线索349件,协助相关单位办理案件71件。

完善改革举措,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州公安“放管服”改革在户政、出入境等领域推出9类73项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放开合法稳定就业落户限制,2021年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3.37%,比2011年提升了28.43个百分点。楚雄公安率先在全省实现110警情全量云访评,高效推动110接处警工作从被动接警、人工回访向主动预警、智能回访的转变。

推动“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受援率达100%。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三年来全州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73件,共发放救助金1132万元。

2021年,全州群众安全感达98.68%,居全省第二位;执法满意度达97.37%,居全省第三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成效群众满意率达99.25%,居全省第三位;平安建设责任制被考核为全省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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