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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十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19 10:20:06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 点击:[]

2月17日,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了《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项措施》。

《措施》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迅速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安全,加强人文关怀,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调配一线工作力量。建立岗位轮换机制,在不影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及时得到休整。对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轮换调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安排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休。

二、关心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要加强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物资需求,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得到有效防护。要加强后勤保障,妥善解决一线工作人员食宿、值夜、交通、御寒、应急药品等问题。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开展减压释负工作。

三、落实有关待遇保障。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治疗和休养时间不计入病假。

四、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用车保障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交通等安全隐患。及时对工作车辆(含公务用车和用于公务活动的私人车辆)组织全面检查,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等管理,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卫生防护、交通安全、法制安全、心理健康、人际沟通等培训教育,强化一线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因公致伤、交通意外等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六、妥善解决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为有困难的一线工作人员家庭提供帮助,对其家中老人、孩子和病人提供适当照料,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能战善战的党员干部,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招募一批具有医学、心理健康、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心理疏导、救助救护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

八、为一线工作人员减负松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运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真正给基层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减负松绑,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到疫情防控一线调研指导工作时,原则上不得召集一线工作人员参会。

九、严厉打击侵害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违法行为。把一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开展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对侵犯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十、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发现、总结、选树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讲好感人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

本《措施》所指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是指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按照中央和省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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