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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6-00056 主题分类:水利 文  号:楚水函〔2026〕2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09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基础设施损毁修复滞后”问题。滇中引水工程目前尚未全面完工,牟定县飒马场村至凤屯村公路等公路还在使用,开展着日常维护保通工作,待工程整体完工后,我局将协调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道路修复,同时对因施工损毁沟渠及库塘淤积等进行修复和清淤。

二是关于“水资源保障存在短板”问题。所列具体问题中,“牟定县李闸箐小河水断流,影响凤屯村5个村组共计186户村民生产生活用水”,经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委托专业单位研判,主要为季节性因素所致,与滇中引水工程施工无直接关联;“牟定县河节冲村委会张合屯村5户农户地下深井水源枯竭”,施工单位于2024年1月支付了相关补偿款并同村委会协商由村组自行解决用水问题;“田丰村委会龙泉闸受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泥沙淤积,库容量减少”,经监测目前水库水位正常未出现异常水位下降,关于泥沙淤积督促项目法人工程完工撤场前进行清淤。截至目前,牟定县已处置14件地下水环境影响问题,下达资金1229.14万元,保障了3476人、5073头大牲畜饮水。另有4件工程实施方案已报送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待审核后将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三是关于“土地复垦质量不高”问题。目前滇中引水一期工程陆续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我局将持续跟进和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履行复垦责任,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和临时用地复垦修编设计进行复垦,复垦验收后及时组织还地工作,确保复垦质量,保障群众利益。

四是关于“超期占用土地补偿资金未兑付”问题。已协调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楚雄分局与牟定县滇中引水办根据施工用地需求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和续租时限,及时兑付补偿资金,依法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科室研究,一是及时到牟定县现场调研解决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计划;二是主动向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汇报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关于对建议办理情况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工作建议“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抓整改”。我局已向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汇报,并组织协调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楚雄分局、牟定县滇引办、有关乡镇、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对存在问题开展了实地踏勘,召开了联席会议,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工程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后方可退场。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复垦及部分道路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

二是关于工作建议“分类施策、明确措施抓整改”。我局将持续跟踪工程进度,待工程结束时,协调督促项目法人履行相应职责对施工损毁道路、沟渠及库塘淤积等项目逐一开展核实,制定修复方案组织修复后验收移交。跟踪协调已上报的4件地下水环境影响替代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审批程序尽快下达资金,并督促县滇引办按批复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实施。

三是关于工作建议“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兑付抓整改”。我局已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资金,滇中引水一期工程拨付牟定县专户农村部分补偿费用7947.57万元、专业项目修复改建费用1623.89万元,土地征用工作已完成,使用核销农村部分补偿费用6071.17万元、专业项目修复改建费用250.81万元,剩余3249.48万元,剩余资金能满足续租临时用地补偿费兑补。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水务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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