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全州水务系统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全州水利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有力支撑了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印发实施《楚雄州水网建设规划》,楚雄水网建设全面提速,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绝对值居全省第1位;永仁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州完成水权交易329单,居全省第1位;河湖长制工作连续8年获全省优秀等次,水土保持工作位居全省前列。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土保持管理与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利改革、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州水务局荣获“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机关”“全省落实‘1262’预警与叫应等防灾减灾机制突出贡献集体”等多项表彰。
本期《楚雄彝族自治州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楚雄州水务局发布的第22期《公报》。《公报》以《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为技术依据,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局(以下简称“楚雄州水文局”)实测和历史水文资料、州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务局统计资料为基础,并广泛收集气象、统计、农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综合分析编制而成。《公报》主要包括综述、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耗排水量、水资源利用率、重要水事等内容,旨在向社会通报楚雄州水资源动态监测成果,反映全州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为政府涉水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贯彻和落实“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提供科学指导。
《公报》由楚雄州水文局和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完成,并得到了州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协助,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楚雄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偏北,属云贵高原西部、滇中高原的主体部位,全州辖10县(市)国土面积28448.2平方千米。境内溪河纵横,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全州分属长江、红河两大流域,以州境中部为分水岭呈南、北奔流之势。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101条,划分为金沙江石鼓以下干流、元江、李仙江3个水资源三级区。本《公报》紧扣大纲要求,分别按行政分区和流域分区进行分析评价。
2024年全州年平均降水量802.4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228.3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多20.4%,比常年偏少8.7%,属枯水年份。
2024年全州水资源总量为37.81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多10.7%,较常年偏少38.1%,折合径流深132.9毫米,产水模数为13.2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产水系数为0.17,人均水资源量为1625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7.8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99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8.99亿立方米。
2024年全州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9.6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9亿立方米,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1%。
2024年全州总供水量11.03亿立方米,与用水量持平。用水量中生产用水量9.93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0%;生活用水量0.87亿立方米(不包含第三产业),占河道外用水量的7.9%;生态环境用水量0.23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2.1%。
2024年全州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73.9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2024年价)用水量为54.6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按2024年价且不含火电)用水量为15.80立方米,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41.09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19.34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牲畜用水量)84.44升/日,城镇公共用水量188.52升/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