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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23 17:34:21 来源: 作者: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管理、指导楚雄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十三五”卫生健康工作实现圆满收官。“十三五”是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力推进健康楚雄建设,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健康楚雄行动启动实施,共建共享水平逐渐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增强,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完善;健康扶贫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效;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工程,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州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全省前列水平,部分指标走到了全国前列,全州医疗卫生支出从2015年的36.3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5.1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了52%;固定资产投资从“十二五”期末的23.7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1.6亿元;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2017年的74.05岁提高到2020年的75.57岁;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平均控制在15.14/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5年的6.68‰、9.04‰下降到2020年的3.80‰、6.03‰;全州传染病发病率从2015年的173.8/10万下降到2020年的136.32/10万,“十三五”提出的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作为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诊的4名患者2月21日已全部治愈出院,2月21日以来全州持续保持无新增确诊病例;全州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自2月24日开始从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10县市持续保持为低风险地区。楚雄援鄂医疗队27名医护人员圆满完成任务,禄丰县、武定县圆满完成6批次3776名境外入滇人员的集中隔离任务。全州累计送检病毒核酸检测样本138587例,累计开展体温检测316.76万人次,发热门诊累计接诊发热病人106238人次,累计隔离留验观察2640人次。累计报告疑似病例3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58人,已全部解除。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3.健康楚雄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研究卫生健康工作,州委常委会24次、州政府常务会议46次专题研究部署卫生健康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将老龄健康工作、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120急救体系建设列为2020年州人民代表大会1号、2号、17号议案推动落实,州政协将第179号关于完善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列为重点提案督促办理,并多次对养老、健康养生产业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卫生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州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6166.22万元,比上年增加859.2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健康楚雄行动积极推进。成立了健康楚雄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健康楚雄行动实施方案》和《健康楚雄行动(2020-2030 年)》。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州内4所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建成医联体7个,楚雄市、禄丰县、姚安县稳步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同步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全州县域内就诊率达92.83%。二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及“三项议事规则”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着力落实“两个允许”。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费用比原则上应控制在40%以下”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的政策,落实300元、500元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四是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州一策”,公立医院药占比从改革前的45.2%下降到27.28%,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从改革前的20%提高到31.86%,取消药品加成的弥补率达到80%以上。五是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全省DRGs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同病同价”,新的DRGs付费改革“楚雄方案”初步成型。六是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增强。全州各级医疗机构100%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全州130家医疗机构参加国家一、二批57种集采药品,按实际采购量节约采购资金1.26亿元。

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全年共实施“四个一百”建设项目17个,“双提升”项目41个,总投资15.1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8亿元。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州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781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8973人,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24张(省级6.65床),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46人(省级2.5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04人。10县市人民医院均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有省级重点专科4个、“补短板”培育项目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累计达43个;全州18家县级医院和112家乡镇卫生院、1095个村卫生室均达到“贫困退出巩固提升基本标准”。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州级传染病医院、县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科和救治病房正在加快建设,近期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将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五大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国家认证的胸痛中心县级覆盖率100%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级建成率100%,卒中中心县级覆盖率90%,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县级覆盖率80%,创伤中心县级覆盖率60%;楚雄州云心电网络中心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心电诊断信息的互联互通,该中心成为全省最大的区域云心电网络;楚雄州精准医学中心和楚雄州区域检验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禄丰县人民医院成功晋升三级医院。无偿献血25072人次,献血量652.8万毫升,较2019年分别增长10.18%、9.15%,楚雄州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州”。四是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以州为单位统筹的医疗责任保险有效落实,共发生医疗纠纷388起,调解成功率达98.5%。年内州委政法委、楚雄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国家通报表扬为全国平安医院建设先进集体。五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基层云HIS和远程诊疗系统、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第1期)、卫生健康专网3个试点项目基本建成,楚雄州定制化“全球影像”医疗服务云平台建成并通过项目验收。覆盖全州医疗、预防、保健、公卫、疾控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初具雏形。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一是传染病防控能力大幅提升。组织实施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对州县两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提升改造,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结核病、麻风病、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进行了有效防控,全州传染病发病率136.32/10万,继续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二是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76.2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76.3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98%。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实现全覆盖。完成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县年度任务。三是规划免疫成果继续巩固。全州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疫苗相关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地方病防治稳步推进。继续巩固克山病、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和疟疾防治成果,有效应对云南不明原因猝死事件。五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平安楚雄框架下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健康楚雄行动有机结合,加快完善精神卫生医疗体系,整改堵塞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708人,规范管理率96.01%。六是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436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048例,有效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81起;加强对全州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管,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79个;强化对饮用水水质监测,城市、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分别达88.99%和75.37%。七是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态势。围绕“三个90%”和“两个消除”目标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年完成HIV抗体检测224万人份(较2019年增长92.9万人份),病人发现率90.7 %;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313人,治疗率92.8%;开展病毒载量检测3616人,病毒载量抑制率96.8%,治疗成功率91.1%;继续保持无输血传播,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八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完成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安装,全州在225个公共场所安装250台AED设备。高效处置了18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常态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

7.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基层卫生能力持续增强。继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州乡镇卫生院累计2个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9个达到省级甲等标准、21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建成慢病管理中心5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29个、“社区医院”4个。二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了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管村用”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基本落实。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涵盖了全体居民。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2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州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582个,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79.7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100%。四是妇幼健康工作得到加强。全州妇幼健康“两纲”、“两规”全面完成,全州孕产妇死亡率20.28/10万,婴儿死亡率3.8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3‰,除孕产妇死亡率反弹外,其他指标均控制在历史最好、全省最低水平。“两癌”、妇女常见病筛查,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任务完成率居全省前列。武定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双柏县、姚安县、楚雄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

8.中彝医药在传承中创新发展。一是中彝医药理论研究有了新成果。《楚雄彝医药志》编撰完成,成为全国第一部彝医药志书。正在牵头编撰滇西四省《中国彝医药籍典》,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二是中彝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加快推进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特色康复大楼等一批中彝医项目建设,4家综合医院创建为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单位,100%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均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三是彝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实施“双百九五”工程、“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1155”工程,全州100%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有中彝医科,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彝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6.4%的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占17.04%,考核认定彝医医师430名。5个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年内4个县市创建工作接受国家评审,目前正全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州创建。四是彝药研发能力不断加强。全州建成医药生产企业44家,有批准文号药品有477个、彝药品种29个、全国独家品种39个、省内独家产品69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8个。建成院士工作站4个、专家工作站2个、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州级重点专科6个,彝医药研发中心4个。全州有医疗机构院内制剂84种,其中彝药院内制剂24个。中国彝医药博览馆和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成为中彝医药展示和转化的重要平台。

9.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深入推进。组织召开2020年全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推进组会议,“中国∙楚雄彝医药康养示范园”正常运行,50%的县市建立了1所以上中彝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二是健康养生产业提质增效。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加快楚雄州“十四五”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制定全国中药配方颗粒基地的政策措施,2020年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68.50亿元,增速为6.1%;全州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6.70亿元,同比增长11.0%。三是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突出健康养生产业发展,2020年对接招商引资项目23个,部分项目已落地实施。

10.老龄健康和托幼服务积极推进。一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年共落实老年人保健补助等涉老资金3377.56万元,全州有各类养老设施367个、床位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9张,较2019年持续增长。楚雄市、姚安县、大姚县、元谋县、武定县共建成11个医养结合机构,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75%。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特殊“四类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覆盖率达100%。二是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开局良好。下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姚县成立1家民办托育机构新增托位200个。三是人口均衡发展工程顺利实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1.27‰,计划生育率93.4%,出生人口性别比104,二孩出生比(二孩出生人数与出生人数比值)49.96%。楚雄市、大姚县获得“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1.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三个一”工程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实现。2017年以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始终维持在90.1%—90.38%之间,大病、重病救治率保持在99.9%以上。经过几年的集中攻坚,健康扶贫使全州13383户52790名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摆脱了贫困,使3230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州卫生健康委被表彰为2019年度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0年4月楚雄州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12.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一是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行动,目前创建成功国家卫生城市1个(楚雄市)、卫生县城3个(大姚县、双柏县、永仁县)、卫生乡镇3个(楚雄市新村镇,大姚县石羊镇、昙华乡)。二是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实施。制定下发楚雄州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三进”、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等6项重点行动;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大姚县成功创建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三是控烟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开展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巩固无烟医院(单位)建设成果,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全州949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创建,比率达98.72%。四是积极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共创建省级“灭鼠”先进城区10个、“灭蟑”先进城区10个、“灭蚊”先进城区4个,“灭蝇”先进城区1个。

1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彝乡名医”“十百千万”等重点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上报第三批“彝乡名医”21名(三批50人已实施完),建立第二批10个“彝乡名医工作室”(累计建立17个)。全州医疗卫生人才中,有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津贴,17人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云南省名中医等称号,35人入选省州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全州上报204人参与全省高职评定,46人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资格。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引进紧缺人才79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1名。选派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8名,接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51人。二是积极实施疫情防控人才保障政策。组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专项招聘工作,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406名。落实疫情防控关心关爱政策,向424名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22名医务人员优先评聘职称,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4个集体和103名同志给予嘉奖。三是抓实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完成省级15个和州级81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培训医务人员19501人次。对123名全科和53名助理全科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实施102名在岗乡村医生农村医学生中专和81名专科学历教育招录,完成楚雄考点171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工作。参与学分验证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验证合格率达到97.54%。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进度达到100%、98.5%和99.57%。

14.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综合监管有效开展。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899份,查处违法案件195件。二是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监管。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525户次,查处违法案件46件。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99.84%。三是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检查。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9个专业1283家任务,查处违法案件85件。四是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摸清存在粉尘危害企业298家,纳入尘肺病防治攻坚治理范围的共 268家;实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排查纳入接尘劳动者10427人,组织职业健康体检9906人,体检率95%。完成2946例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任务;实施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监督检查268家用人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2份,查处违法案件46件;实施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举办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和接尘劳动者培训班17场次,双随机抽检的99家用人单位全部落实了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实施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培养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9名,州县两级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健康检查机构健全,全州职业健康体检覆盖率100%。

15.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围绕州委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州卫生健康委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十项责任,推动“一岗双责”细化、具体化、常态化。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年内召开党委会19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底对所属党组织工作进行评议评估,把问题查摆和推进整改贯穿始终。二是落实州委“两个实施意见”,抓班子、带队伍、聚人才。成立全州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全州3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实现了党建入医院章程。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统领,坚持“五履三抓”,集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积极探索理论和业务“双讲”模式,开展“健康楚雄讲堂”7次。按照州委“五个一批”要求,州属卫生健康单位在疫情防控一线表彰先进228人次,选拔干部135人次。三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建强组织体系。稳步推进以“五基本”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年创建达标45个,达标率100%,州卫生健康委机关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推进“支部建在科室上”,按照“三培养”机制,实施党建、学科“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推动州属公立医院党组织各帮带1至2家民营医院党组织,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党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风气和面貌一新。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递交请战书7839人,递交入党申请书329人,27名白衣战士驰援湖北,防控专家多批次奔赴边境,反映党建引领抗“疫”的纪录片《初心·仁心》播出后反响强烈。四是深入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集中调度三次,持续修复政治生态。在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中创新开展“理论、医德、法纪”三项教育,编印“三项教育”读本300册,着力打造德医双馨的高素质医护队伍。组织力量对全州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3家中医医院开展了巡查工作,持续深入抓好“以案促改”,坚决消除刘晓明、杨本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全州卫生健康系统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强化对卫生健康系统各种论坛、讲座、年会、学术讨论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医学类论坛、讲座等29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2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8.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4万元,占总收入的0.47%。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129.89万元,增长165.38%。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新增加疫情防控专项投入886.44万元,同时增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项目2000万元;其次是新增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投入450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3.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收到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拨付“两考”考试考务经费9.83万元;审计整改将楚雄医专拨付给我单位的卫校教育管理经费历年结转资金7.12万元列入其他收入,同时将2020年汇入的3.59万元卫校教育管理费列入其他收入;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万元及市税务局支付个税征收手续费0.1万元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9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1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8%;项目支出3,764.06万元,占总支出的75.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1180.24对比增加52.89万元,增长4.48%。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051.72万元,增长428.41%。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疫情防控专项支出886.44万元,同时增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次是新增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支出4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3.13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2.89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将专项业务费支出60.6万元列入基本支出,上年度该项支出是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信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04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9%;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公用支出188.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1.72万元,增长428.41%。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疫情防控专项支出886.44万元,同时增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次是新增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支出4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97.2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费3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州级补助30万元;第三批项目经费(大健康产业规划)10万元; 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养8.43万元;爱国卫生行动工作州级补助26.26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隔离安置工作经费)10万元;2020年彝乡名医补助经费29万元;2019年彝乡英才项目补助114万元;订单定向医学生培训州级补助37.17万元;“两新”组织党建经费1.5万元;楚雄州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建设61万元;“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医疗事故鉴定费5万元;省计生协下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万元;使用楚雄医专拨付给我单位的卫校教育管理经费6.92万元,使用税务局支付个税征收手续费0.1万元等支出。

(2)公共卫生项目支出875.95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0年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中央补助支出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支出864.95万元。

(3)中医药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

(4)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经费。

(5)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州级补助经费。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人才培养州级补助2.4万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工作经费0.5万元。

(7)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滇沪扶贫协作卫生健康人员能力培训100万元;滇沪扶贫协作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350万元。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补助楚雄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疫情物资储备、轮换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在以上8大类专项资金中涉及相关项目以拨代支给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由各单位按实际支付情况列入相关费用。详情为:楚财社〔2020〕105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州级补助0.2万元用于文件科技“三下乡”捐赠;楚财社〔2020〕155号爱国卫生行动工作州级补助8.08万元用于宣传及付楚雄市委宣传部工作经费1.5万元;楚财建〔2020〕16号楚雄州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主要由楚雄州人民医院实施该项目,共拨付州医院46.98万元,余下的为付宣传费6.26万元;楚财行〔2020〕147号“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为以拨代支给楚雄医学会党支部党建经费1.1万元;楚财社〔2020〕67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费为拨付楚雄医专承担开展“两考”工作20万元;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拨付考试考务费用于拨付楚雄技师学院承担专项招聘经费8.2万元;楚财社〔2020〕12号2020年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中央补助为2020年艾滋病防治日州级慰问一线防治人员及艾滋病感染患者3.7万元;楚财社【2020】18号、20号、22号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以拨代支详情为:州疾控中心255.1万元、州医院80万元、州二院80万元、州中医院45万元、州保健院45万元、广通医院40万元、州中心血站12万元、州卫生监督所8万元、州团委3万元、禄丰县卫健局45万元;楚财社〔2019〕236号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中央补助拨付州中医院9.4万元组织实施;楚财社〔2019〕232号老龄事业发展州级补助经费为支付州百岁老人慰问金及敬老节庆祝演出活动补助9.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0%。与上年对比增加3084.76万元,增长162.99%。收入与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疫情防控专项支出886.44万元,同时增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次是新增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支出4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3.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5%。主要用于行政支出(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874.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费及项目经费)437.96万元;公共卫生收入897.44万元,支出875.95万元,年末结转21.49万元,结转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因疫情延续结转。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主要用于滇沪扶贫协作卫生健康人员能力培训支出100万元;滇沪扶贫协作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35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8%。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补助楚雄虹成药业有限公司承担楚雄州疫情物资储备、轮换等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的7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管严控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0万元,下降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2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管严控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占68.41%;公务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占3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辆是卫生应急处置突发事故,另一辆是开展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国内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及其他州市卫生健康部门交流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8.9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将专项业务费支出60.6万元列入基本支出,上年度该项支出是列入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79万元,印刷费1.4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15万元,邮电费21.33万元,物业管理费12.3万元,差旅费15.58万元,维修(护)费2.78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11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6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10万元,固定资产429.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5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78万元,增长23.3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21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成立州级疫情防控指挥购置办公设备63.2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69.5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其他应付款89.62万元的银行存款)。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3.79

119.1

429.12

316.03

0

0

97.52

0

0

15.5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9.7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6225.38万元包括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2,750.61万元,而我单位支出决算数4998.83万元不包括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2,750.61万元导致。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3.21%及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8.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州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新增5名事业人员导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7.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20.00%,单位厉行节约,严管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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