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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6-00162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文  号:楚政通〔2026〕1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浦怡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浦怡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6〕195号、235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浦 怡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

高 伟 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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