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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6〕195号、235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浦 怡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
高 伟 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