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6〕221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发富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邱文华 任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王丽平 任楚雄州监察局副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常务,正处级);
卢晓林 任楚雄州地震局局长,免去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 英 任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免去楚雄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直属分局局长(兼)职务;
盛显江 任楚雄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直属分局局长(兼);
张兴荣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