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政通〔2008〕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08〕41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志杰 任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保留正处待遇)、州教科所所长,免去楚雄师院附中校长职务;
郭孟贤 任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杜晋宏 任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正处);
符洪彩 任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处待遇);
张 健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学芬 任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琼会 任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爱明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云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李必旺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贺 祥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毕作东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毕承太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局长;
李永祥 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侯家学 任楚雄州能源局局长(副处、兼);
肖惠华 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
马 军 任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开荣 免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骆安昆 免去楚雄州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董景芬 免去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爱学 免去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建平 免去楚雄州林业局副局长、云南省楚雄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棋 免去楚雄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段 伟 免去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发登 免去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尧汉 免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所长职务;
罗有俊 免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二OO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