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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188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06-24 08:11:00 文  号:
标 题:
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召开

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召开


  6月23日上午,十一届州人民政府召开第62次常务会议,对稳增长、金融合作、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议题进行研究讨论。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副州长马闻、邓斯云、周兴国、夭建国、杨宇,州政府秘书长李德胜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研究了我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楚雄浦发滇西边境片区及乌蒙山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本金合作、政府债务过渡性融资等有关问题,审议并通过了《楚雄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与富滇银行签订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楚雄州人民政府与农行云南省分行签订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就会议研究的相关议题,杨斌指出,投融资机制创新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关键环节,必须提高认识,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要把握投融资各个关键环节,创新融资方式,加强决策统筹,强化资源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重点项目建设按时启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增强融资灵活性,扩大基金规模。要加强融资的管理和使用,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清正廉洁。要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贷款本息根据使用额度情况由各县市负责偿还,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政府一定要作出还款承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在资金的使用中要深入研究,注重选择好的项目实施,以充分发挥资金的放大效应,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
  就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杨斌强调,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实施主体一定要坚持科学论证、从严把关,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制度防控,注意商业银行的资金跟进,制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融资偿债资金链不断,不出现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州产业督导协调组组长杨应旭、楚雄军分区政委赵建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州政协副主席何根源及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