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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813001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7-11 09:29:10 文  号:楚政办函〔2018〕50号
标 题:
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储宗良、张良先、朱光萍、普文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工作时应充分发挥面商环节作为交流平台作用的建议》已交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面商工作方面

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面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具体体现。州人民政府对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的面商工作高度重视,在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楚雄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徐 东、州政协副主席李德胜在讲话中要求:把协商对象涵盖到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率要达到100%;把协商规格提升到单位领导的层面,由单位领导带队面商;把协商频率加大到办前掌握实质、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把协商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巩固发展“提”“办”“督”环节良性互动局面。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求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听取意见,努力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贴心人,说知心话、办舒心事。从几年来代表、委员对办进答复反馈和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承办单位在面商时,多次与领衔代表、委员联系,在领衔代表、委员确定了时间地点后才进行面商,甚至因代表、委员原因而多次更改面商时间。

同时,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贤发在交办会上,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内容相同的建议和提案相对集中分别进行面商,并注意安排好时间,让代表和委员能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联名代表和委员较多的建议和提案,面商时要以领衔代表、委员为主,通知所有签名的代表和委员参加。面商时,要有单位领导带队进行,不能派科室人员随便找代表和委员就进行面商。

今年,为检查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强面商工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了《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进行面商时,均需填报此表。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二、关于提高建议提案交办准确方面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否交办准确,是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过去曾出现因交办不准确导致办理单位大量退回要求更改承办单位的问题。经反复研究探讨,2018年在交办前作了改进,一是州人大代表建议由州政府办公室通知20家办理数量较多的承办单位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所办理的建议进行了梳理确认。二是州政协提案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联合召开各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提案协商会,对提案逐件进行审查,有异议的现场更改。通过以上方式,今年建议提案交办的准确性大为提高,交办会后要求更改承办单位的现象大大减少。

对于办理过程中主协办单位加强协调的问题,州政府秘书长苏贤发在今年的交办会上强调:今年有部分建议和提案涉及问题较多,反映的是综合性、全局性的问题,有的涉及多家单位,所以交办时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无论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都要增强责任心和协同配合意识,主动承担任务,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共同研究,取得共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二个月内提出拟办意见,交由主办单位综合后答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督查中,我们将把主协办单位的配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以促进主协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三、关于邀请县人大政协相关工委参加面商的事宜

经与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商洽,认为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大部分是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所提出,承办单位到县市与代表委员面商时,如果都要求人大选联工委和政协提案委的同志参加,势必增加基层的不必要的负担。可采取在面商时由代表、委员自行邀请县市选联工委和提案委参加面商的方式进行。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