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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18007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18 16:30:56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水务管理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水工程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州涉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拟订全州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州和跨县市中长期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全州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承担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涉水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涉水事项审核及论证工作;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防洪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涉水行政许可审批。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及重要河流、重点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拟订全州防汛抗旱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州内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楚雄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楚雄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指导水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州内重要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节约用水和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州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州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8)指导全州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州水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州水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州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州重大水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水事纠纷;指导全州水政监察工作。

(11)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我州位于金沙江与元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水资源总量少,全州水资源总量63.2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2157亿立方米的2.93%,居全省第十四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359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值的一半,居全省十二位。由于地处云南省主要地形、气候分界线─哀牢山脉东北侧,属于西南暖湿气流背风面和东南暖湿气流水汽衰减地带,年降雨量较相邻州市少,全州多年平均降雨量850毫米,低于全省多年平均降雨1258毫米的水平,为典型的滇中干旱地区,加之降雨时空差异大和年际变化大,境内无天然湖泊调节,过境水难以利用,全州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主要靠修建蓄水工程拦蓄雨水调节利用。

建州以来,历届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大、中、小结合,以小型为主;蓄、引、提并举,以蓄为主”的治水原则,率领全州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大干水利建设。到2017年底,全州共建成各类库塘蓄水工程18548件(其中:青山嘴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6座、小(一)型水库172座、小(二)型水库898座、小坝塘17451件),库塘总库容12.93亿立方米,另有小水池(窖)41.93万余件,水闸550座,泵站1438处。大批水利工程的修建,有效地缓解了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的生活用水矛盾提高了抗御洪旱灾害的能力,水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7年楚雄州水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新增蓄水总库容1035万立方米以上,完成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以上,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3万件,治理江河堤防59.8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8平方公里,力争库塘蓄水达到9亿立方米以上。为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州水务局从水利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前期工作、PPP水利项目建设、防汛抗旱、全面推行河长制、质量和安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按年、季、月、旬、周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水务工作取得“三提升”,一是提升督查问效机制。从2017年7月起实行了水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结合年初与省级、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制,将局领导班子、各科室、直属单位重点工作列入月责任清单进行跟踪督办,每个月督办两次,并在年底形成制度实施。二是提升公文运转效率。运用州电子政务系统,推行公文无纸化办公,力争纸质文件压减80%以上,公文流转效率进一步加快。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水务工作社会认可度。与楚雄州电视台联合开展《彝州水务》栏目,宣传报道水务工作,共播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农田水利建设、水利行业脱贫攻坚等7期专题栏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群众爱水、护水、珍惜水资源的意识得到增强。

(一)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1—11月,全州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3.38亿元,占2017年计划完成50亿元的126.76%,超时间进度29个百分点,较2016年同期完成47.12亿元增长35.51%。预计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3.98亿元,超年度计划13.98亿元,占计划完成50亿元的127.96%。

(二)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小石门大型水库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小箐河中型水库初设已批复并开工建设;桂花中型水库可研通过省发改委审查;双柏白水河中型水库可研已通过流域机构审核;楚雄白衣河中型水库按照省专家咨询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可研;武定志黑中型水库可研已完成上报省水利厅;禄丰罗申河中型水库可研已完成;牟定定远河中型水库正在开展可研;双柏子石冲、禄丰稗子田、南华黑泥田、武定阿庆争、牟定小土锅箐5件小(一)型水库可研、初设已批复,并开工建设完成了年度投资任务;永仁中山、鲁母,双柏大河边、柏家村,大姚小村等一批重点(一)型水库可研已完成;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龙川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马龙河流域扶贫开发综合规划、马龙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小石门水库等8件大中型水库水土资源配置规划已完成,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规划经国家、省批准启动实施。

(三)着力抓好PPP项目推进工作。加快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节水灌溉2016年省级PPP试点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完工,二期工程于2017年底完工,可新增和改善1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州政府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楚雄州重点水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PPP水利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新增完成1—2件PPP项目落地实施任务。12月1日,举办楚雄州“十三五”水网建设项目招商推介会,全州水务部门与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百余家企业对接,将适宜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的107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95亿元)进行集中招商推介,着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加快促成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作为支撑保障,全面加快楚雄州水网建设步伐。

(四)水利脱贫取得实效。围绕2020年贫困地区实现人均1亩稳产农田地、人人喝上清洁安全卫生水的目标,编制了贫困县乡村水利建设到村规划,2015~2020年,规划在25个贫困乡镇、220个贫困村建设水源工程等八类项目共189件工程,总投资75.66亿元;同时把贫困县乡村水利项目作为向上争取支持的重点,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25个贫困乡镇、220个贫困村共争取到中央、省水利补助资金8.84亿元,列入2017年脱贫出列的牟定县、姚安县和12个乡镇及103个村共争取到中央省水利补助2.45亿元,开工建设了一批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累计解决了18.85万贫困自然村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效解决了脱贫出列贫困村的供水问题;同时认真做好挂包联系村脱贫工作,州水务局党组两次与戌街乡党委政府和左家村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派出4名工作队员进驻左家村委会协同做好精准脱贫,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交通投资1707万元,建设戌街乡水桥至左家公路8公里,争取水利投资664.18万元,实施坝塘清淤加固等项目。

(五)重点水源工程稳步推进。续建的大姚红豆树、禄丰西河、大姚大坡、楚雄罗其美、永仁阿朵所、禄丰梅域村、姚安大麦地、元谋挨小河、牟定双龙闸、双柏小沙河、大姚木卡拉、姚安干香凹、姚安饮光石箐等13座大中小型水库已全面完工,元谋坛罐窑、武定羊旧2座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南华代家箐、武定保处鲁、楚雄红丹箐等3座水库正在进行工程扫尾,武定仁和、永仁直苴、南华小箐河、永仁拉里么、元谋依洒、双柏施家河、南华草甸发、武定土瓜地、双柏平掌河、大姚河底、楚雄市响水箐、牟定高泉闸等12座水库正在抓紧实施,双柏子石冲、禄丰稗子田、牟定小土锅箐、南华黑泥田、武定阿庆争等5座水库已开工建设。蜻蛉河大型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工,元谋大型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正在扫尾。23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牟定福龙水库正在建设外,其余22座已全面完工,其中永仁县天生坝、太平地、江西咪3座水库已完成竣工验收。

(六)农村水利成效明显。全州2016~2017年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省下达计划任务投资2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2.56亿元,占计划数的112%。省下达楚雄州2017年1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各县市通过融资、争取基金、专项贷款等方式,积极整合建设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017年,全州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96件,完成投资2亿元,巩固提升18.8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完成巩固提升任务占省级下达13万人口的145%,占州下达10万人口的188%。2017年度第七批姚安、第八批禄丰、元谋、第九批楚雄市、牟定、南华共六个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投资11436.02万元,工程于8月全部完成招标开工建设,1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0.01万亩,其中:水利部门8.78万亩,国土部门0.03万亩,烟草部门1.2万亩。截止12月20日,全州全面完成高效节水面积13.02万亩,占计划的130%,其中水利部门完成11.79万亩,占计划的134%;国土部门完成0.03万亩,占计划的100%;烟草部门完成1.2万亩,占计划的100%,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全州共有楚雄、双柏、姚安、大姚、永仁共8件山区小水网项目,总投资4046万元,工程于6月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900万元,工程于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七)抓好防汛抗旱安全蓄水工作。入汛以来,全州降雨偏少、气温偏高,大春栽插结束后无大范围有效降雨。通过采取落实责任、编制供用水方案确保供水统一调度、组织群众开展生产生活抗旱自救等多种措施,使全州旱情处于可控、可防、可抗的状态。全州共投入抗旱资金389.9万元,抗旱用油30.01吨、用电141.5万度,临时解决了3.38万人、1.1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累计抗旱浇灌面积20.17万亩。全州1095座小(二)型以上水库、1.74万座小坝塘落实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州共组织了1087支3.97万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共储备木桩、编织袋等165个品种价值1094.51万元的防汛物资。按照“一库一策”、“一村一策”分析库塘蓄水情况,分类指导好库塘蓄水工作,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确保完成库塘安全蓄水工作。截止12月28日,全州库塘蓄水9.86亿立方米,占蓄水计划9亿立方米的110%,较历年同期多1.88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多0.15亿立方米。

(八)水利工程管理亮点突出。列入规划的870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2017年8月省下达我州2017年度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40座,到12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7〕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6号)经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大姚、永仁、元谋县已完成县管水利工程的水价成本测算、成本监审工作,分别于12月5日、22日、29日召开了水价改革调整听证会。继续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牟定县、双柏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其余县市待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将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双柏县查姆湖被水利部批准列入第十七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加强重点工程巡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水利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九)抓实抓好污水管网和水污染减排工作。全州供排水项目19个,其中供水项目7个,排水项目12个,2017年全州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2亿元,占年初计划任务数2亿元的146%。全州14个供水企业累计安全供水6270.14万方,日均供水量17.18万方/天,实现了按质供水、安全供水。根据环保部门在线监测,2017年累计处理污水5954.49万方,削减COD12302.17吨,比2016年多削减1275.94吨;削减氨氮1531.06吨,比2016年多削减194.73吨。2017年全州污水管网建设任务40公里,建成40.72公里,完成任务量的101.8%。

(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州级河长示意图、河长巡查流程图、河长手册、宣传册,州级河长制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截至12月15日,全州已落实四级河长6038个,其中:州级河长26个、县市级河长441个、乡镇级河长2276个、村级河长3295个;州级河长对所负责的河流、水库开展了1至2次巡河,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对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了第一轮督察,州、县市、乡镇、村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8538次;全州河库渠分级名录调查、清理、编制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省河长办审核,《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11项配套制度已印发实施,全州共设置河长公示牌2796块,编发《楚雄州河长制工作简报》37期;共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446.92万元,其中:州级71.75万元、县市级348万元、乡镇级27.17万元;州、县市两级已完成2017年度验收工作。

(十一)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楚雄州“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2016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评分标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分工》,做好省对州、州对县的考核工作和2016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情况的整改,楚雄州在省政府对州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三位。严格依法开展双柏子石冲、武定阿庆争、永仁鲁母水库等6件工程水资源论证审批。2017年,完成水资源费征收2450万元,为省下达任务1500万元的169%。《楚雄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楚雄州水功能区划》《“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楚雄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方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做好40个重要水功能区、2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水质监测,按月分析和通报水质监测结果。配合省完成20个国控取水点监测实施现场核验,完成65个国控二期取水点现场踏勘。《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州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地下水管理办法》已上报州政府。2017年,接受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申请42件;接受群众咨询8人次,接受“96128”电话咨询6人次,办理网上咨询4人次。楚雄州及8县市水务局顺利通过省级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验收。共开展地下水开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专项执法检查10次;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98人次,检查巡查河库30件,制止违法行为3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21起。全州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件,现场处理11件,已履行完毕10件,结案率91%。

(十二)强化水土保持重点治理。2017年底预计完成防治水土流失面积403.5平方公里,占下达治理计划面积398平方公里的101%。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250.6万元,对全州范围内省级审批的12件和州级审批的20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配合办理完成楚雄州矿业权新立、变更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审查意见341件。配合完成“十三五”重点项目大姚至永仁等4条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实施元谋县库南、南华县天申堂、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下达三条小流域治理面积10788亩,投资3750万元。完成八县9个水保监测站点的监测工作。双柏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公示。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纪委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四项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主要领导与处级干部、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共98人次,其中处级7人,科级46人,科级以下45人。每位局领导都签订了《楚雄州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承诺书》,组织8名处级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印发《楚雄州水务局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三项整治重点明确了整治内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工作时限及整治措施,制定了15条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制定了5个方面17条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抓、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按照州政府印发楚雄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017年11月州编委批复设立河长制,为州水务局内设正科级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17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各1名),副科级6名。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54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5人,副调研员2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4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主任科员3人,副主任科员4人,科员7人,工勤人员6人。工资并入局机关管理的直属单位2个(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和滇中引水工程技术办公室),现有在职职工9人。2016年9月上旬我局6名同志抽调到州滇中引水工程办公室工作。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62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7.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其他收入1.84万元,占总收入的0.11%。2016年度收入合计196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73万元,占总收入的72.72%;其他收入535.11万元,占总收入的27.28%。与上年对比具体项目:

楚雄州水务局2016年与2017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预算下达

2017年预算下达

2017年较2016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6,242,901.00

7,266,866.00

1,023,965.00

(1)公用经费

494,500.00

417,800.00

-76,700.00

(2)车辆使用费

174,800.00

170,000.00

-4,8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4,818,141.00

5,526,797.00

708,656.00

(4)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

287,000.00

(5)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755,460.00

865,269.00

109,809.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647,600.00

2,787,500.00

139,9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8.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1,000,000.00

1,000,000.00

5.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6.水土保持(2130310)

200,000.00

250,000.00

50,000.00

9.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520,000.00

520,000.00

12.水质监测(2130312)

170,000.00

170,000.00

7.防汛(2130314)

740,000.00

520,000.00

-220,000.00

14.抗旱(2130315)

-

11.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

-

13.水利技术推广(2130317)

-

10.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130331)

600,000.00

-600,000.00

15.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

-

1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1,411,644.30

-1,411,644.30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276,446.20

1,629,823.00

353,376.80

(1)公用经费

23,400.00

37,800.00

14,4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0,300.00

28,800.00

8,500.00

(3)离休人员护理费

-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4,200.00

384,2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1,232,746.20

315,923.00

-916,823.20

(6)生活补贴增资

863,100.00

863,100.00

1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

117,800.00

863,700.00

745,900.00

19.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573,874.96

704,200.00

130,325.04

20.住房公积金(2210201)

457,066.00

565,500.00

108,434.00

21.购房补贴(2290303)

-

22.其他节余(2130302)

5,351,113.42

18,448.79

-5,332,664.63

(1)水费节余

-

(2)房租收入返回等

-

(3)利息收入结余

23,413.42

18,448.79

-4,964.63

(4)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5,327,700.00

-5,327,700.00

(5)信用贷款项目

-

合 计

19,618,445.88

16,296,037.79

-3,322,408.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1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01万元,占总支出的52.19%;项目支出1010.31万元,占总支出的47.81%。2016年度支出合计218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97万元,占总支出的46.03%;项目支出1181.68万元,占总支出的53.97%。与上年对比具体项目:

楚雄州水务局2016年与2017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实际支出

2017年实际支出

2017年较2016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6,242,901.00

7,266,866.00

1,023,965.00

(1)公用经费

494,500.00

417,800.00

-76,700.00

(2)车辆使用费

174,800.00

170,000.00

-4,8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4,818,141.00

5,526,797.00

708,656.00

287,000.00

(4)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755,460.00

865,269.00

109,809.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554,282.62

2,963,821.22

409,538.6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8.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1,000,000.00

1,000,000.00

5.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6.水土保持(2130310)

124,942.59

325,057.41

200,114.82

9.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520,000.00

520,000.00

12.水质监测(2130312)

170,000.00

170,000.00

7.防汛(2130314)

750,000.00

470,000.00

-280,000.00

14.抗旱(2130315)

-

11.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

-

13.水利技术推广(2130317)

-

10.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130331)

351,906.78

81,927.73

-269,979.05

15.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

-

1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1,411,644.30

-1,411,644.30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276,446.20

1,629,823.00

353,376.80

(1)公用经费

23,400.00

37,800.00

14,4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0,300.00

28,800.00

8,500.00

(3)离休人员护理费

-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4,200.00

384,2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1,232,746.20

315,923.00

-916,823.20

(6)生活补贴增资

863,100.00

863,100.00

1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

117,800.00

863,700.00

745,900.00

19.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573,874.96

704,200.00

130,325.04

20.住房公积金(2210201)

457,066.00

565,500.00

108,434.00

21.购房补贴(2290303)

-

22.其他节余(2130302)

8,035,672.72

4,572,278.63

-3,463,394.09

(1)水费节余

-

(2)房租收入返回等

-

(3)利息收入结余

378.00

-378.00

(4)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8,035,294.72

4,572,278.63

-3,463,016.09

(5)信用贷款项目

-

合 计

21,896,537.17

21,133,173.99

-763,363.1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3.01万元,其中:

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支出包干经费58.78万元,(公用经费65.39万元,追减7.2万元,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2.39万元,车辆使用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行政单位离退休包干经费6.6万元(公用经费及3.78万元,遗属补助费2.88万元),抚恤金丧葬费38.42万元;

人员工资785.81万元,(在职人员工667.91万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31.59万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86.31万元);

住房公积金下达56.55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下达70.42万元;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下达86.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0.31万元。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2017年局机关经费共计支出2113.32万元,其中:包干经费65.44万元及抚恤金丧葬费支出38.42万元,占总支出的4.91%,工资785.81万元,占总支出的37.18%,住房公积金56.5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行政单位医疗70.42万元,占总支出的3.3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09%,专项经费553.08万元,占总支出的26.17%,其他支出457.23万元,占总支出的21.64%。

楚雄州水务局结余资金及预算下达与实际支出情况对比表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上年节余

本年预算下达

本年实际支出

期末节余

1.行政运行(2130301)

-

7,266,866.00

7,266,866.00

-

(1)公用经费

417,800.00

417,800.00

-

(2)车辆使用费

170,000.00

170,000.00

-

(3)工资及津补贴

5,526,797.00

5,526,797.00

-

(4)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

287,000.00

287,000.00

-

(5)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865,269.00

865,269.00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522,424.08

2,787,500.00

2,963,821.22

346,102.86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1,000,000.00

1,000,000.00

-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75,057.41

250,000.00

325,057.41

-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520,000.00

520,000.00

-

9.水质监测(2130312)

170,000.00

170,000.00

-

10.防汛(2130314)

520,000.00

470,000.00

50,0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

-

13.水利技术推广(2130317)

-

14.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130331)

248,093.22

81,927.73

166,165.49

15.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

-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

1,629,823.00

1,629,823.00

-

(1)公用经费

37,800.00

37,800.00

-

(2)抚恤生活补助

28,800.00

28,800.00

-

(3)补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4,200.00

384,200.00

-

(5)工资及津补贴

315,923.00

315,923.00

-

(6)统筹外项目

863,100.00

863,100.00

-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863,700.00

863,700.00

-

19.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704,200.00

704,200.00

-

20.住房公积金(2210201)

565,500.00

565,500.00

-

21.购房补贴(2290303)

-

22.其他节余(2130302)

4,633,162.75

18,448.79

4,572,278.63

79,332.91

(1)水费节余

-

(2)房租收入返回等

-

(3)利息收入结余

60,884.12

18,448.79

79,332.91

(4)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4,572,278.63

4,572,278.63

-

(5)信用贷款项目

-

合 计

5,478,737.46

16,296,037.79

21,133,173.99

641,601.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113.32万元的78.3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189.65万元的63.3%。与上年对比增加2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656.09万元的15.06%。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6.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2.9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相关支出;

3.农林水支出127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支出726.69万元,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6.38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00万元,水土保持支出32.51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52万元,水质监测支出17万元,防汛支出47万元,其他水利支出支出8.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16元,完成预算的8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89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的8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72.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8.16万元比2016年44.73万元减少6.57万元,减少1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7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18万元,减少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减少10.1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由于2016年发生9.07、9.17、9.30连续几次特大洪涝灾害,发出三级预警响应,抢险救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发生较大车辆运行费。2、公款出国境费用减少:2016年我局发生经批准后参加省厅组织外出人员公款出国境费用。同时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38.16万元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9万元,占80.95%;公务接待费支出7.27万元,占1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8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人次742人。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7万元,与2016年支出65.68万元对比减少2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1、由于2016年发生9.07、9.17、9.30连续几次特大洪涝灾害,发出三级预警响应,抢险救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发生较大车辆运行费。2、公款出国境费用减少:2016年我局发生经批准后参加省厅组织外出人员公款出国境费用。同时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部门机关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0.51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2.8万元、差旅费2.98万元、培训费0.44万元、交通费17万元、工会经费9.03万元、委托业务费5.38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州水务局资产总额127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08万元,固定资产1173.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州水务局资产总额1744.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72万元,固定资产1160.5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83万元,其中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年辆 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约3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出租一楼部分房屋价值未单独记账),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70.48

97.08

1173.41

131.02

107.35

935.0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l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31%。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楚雄州水务局

                                                                                                       2018年9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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