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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21008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21 17:13:53 文  号:
标 题: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4010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承担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服务中央国家机关,推动我州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拓展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承担我州在京的政务、会务、商务、事务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群众和农民工在京活动提供服务;协助省驻京机构党委做好我州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工作,在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共云南驻京机构党委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和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本着立足北京、服务楚雄的根本原则,认真履行好对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负责,为彝州人民服务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和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担当、扎实做好保障服务、从严从实管理队伍,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理论学习作为头等要事抓紧抓好,打牢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采取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以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干部职工研讨会等形式和驻京联络处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省、州党代会精神和全国、省、州“两会”精神。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及时把学习的重点调整到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学习的重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习近平同志是深受全党全国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核心上。

抓实职能发挥,牢记职责使命担当。一是积极主动联系、沟通、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为彝州楚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积极主动承担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积极主动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高等院校交办事项,服务中央和国家机关、高等院校,推动我州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宣介;四是积极主动拓展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承担我州在京的政务、会务、商务和事务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五是积极主动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六是积极主动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以及农民工在京活动提供基本保障服务;七是坚决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在云南驻京机构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扎实做好驻京联络处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抓好我州在京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抓好纪律作风,从严从实管理队伍。落实和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和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扎扎实实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引导驻京联络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驻京联络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肃政治纪律,做到自省以慎权、自警以慎微、自励以慎欲,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腿、管住脑,经受住考验、抵制住诱惑,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把驻京机构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工作来谋划、来推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核定编制5人。至2017年12月在职职工8人,其中公务员2人,在编工人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聘用人员1人,兼职1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25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1.38万元,占总收入的94.23%;其他非税收入14.77万元,占总收入的5.77%。

2016年度收入总额为287.92万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206.2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81.66万元(包括出租房屋,来客食宿费及利息收入)。

2017年与2016年对比,收入下降31.77万元,主要原因为楚雄驻京联络处综合楼改造修缮装修中,其他非税收入部分收到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支出26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6万元,占总支出的51.80%;项目支出129.02万元,占总支出的48.20%。上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29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6万元,项目支出112.78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收入总额减少25.4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驻京联络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80.36万元相比,减少41.70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9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8%;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驻京联络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02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12.78万元相比,增加16.24万元,主要原因是楚雄驻京联络处的综合楼老化需维修改造(大型修缮)所发生的费用增加。具体项目为奖金、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8万元,占本年支出241.38万元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38万元)总支出的88.2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

4.住房保障(类)支出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护、使用费用偏高;保障服务任务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0.66万元比2016年36.96万元减少6.3万元,下降12.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1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1万元,下降13.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厉行节约,有关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万元,占22.21%;公务接待费支出23.85万元,占77.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联络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联络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运行经费支出35.11万元,与上年33.05万元对比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基本支出拨款少于2016年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28日,楚雄驻京联络处资产总额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64万元,固定资产1643.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39.87

96.64

1114.41

245.85

282.9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18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401111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