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313014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3-13 17:52:26 文  号:
标 题: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0000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八、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九、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十、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十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十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十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三、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四、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六、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二十七、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二十八、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九、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十、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三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三、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十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六、部门基础数据表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定”方案尚在报批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系统的开局之年,做好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 “1133”战略,按照“打基础、建机制、强服务、谋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着眼长远加强基础建设,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能力,在为维护社会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积极的贡献。

1.抓政策体系构建,进一步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拟定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规制度,省也将出台系列文件,我们要积极开展对退役军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做好问题研究、政策储备。要制定符合我州实际、符合退役军人期待的,管长远、可操作、出实效的地方性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政策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

2.抓移交安置质量,进一步为退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科学制定年度安置计划,做好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推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提升其综合能力;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大力推进“阳光安置”,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安置计划,严肃安置纪律,突出安置重点,拓宽安置渠道。要探索服务管理新模式,满足军休人员多元化需求,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和自主就业士兵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质量。

3.抓就业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大力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大学生士兵复学优惠支持力度,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逐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加强就业服务,着力提高退役士兵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鼓励创业,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积极搭建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4.抓抚恤优待政策落实,进一步为优抚对象提供待遇保障。统筹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原则,健全抚恤优待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增强激励功能;建立健全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认真总结第一阶段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按照信息采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完成第二阶段的信息采集任务;完善双拥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双拥”等社会化拥军新模式;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赞颂辉煌成就•军民同心筑梦”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优待军人、尊崇英模、关爱功臣的社会风尚;完善军供工作机制,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5.抓褒扬纪念工作,进一步彰显退役军人和“三属”荣誉。要大力弘扬英烈精神,用好自身优势,打造退役军人红色教育基地;完善英烈褒扬机制,进一步规范烈士祭扫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有计划的提升改造我州烈士纪念场所,推动在城镇统筹建设烈士英名墙;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推进军人公墓项目建设。

6.抓权益维护,进一步确保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要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接近、开展工作便利的优势,面对面了解情况、疏导思想,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解决好退役军人切身利益问题;健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传递党和政府关怀;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落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7.抓自身建设,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夯实基础。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政;从严从实抓好“五个年”工作,深入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主动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筑牢党和国家坚固的秘密防线;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制定工作规则、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能职责,确保“知责、明责、尽责”落到实处;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使干部职工做到业务精、本领强,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1.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1.96万元(本级财力301.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1.9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0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1万元;2082801 行政运行:95.23万元;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0万元;2082804 拥军优属:66.50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8.93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7.9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301.96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31.47万元;30102 津贴补贴:41.82万元;30103 奖金:2.6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1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9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7.99万元;30201 办公费:19.50万元;30208 取暖费:2.50万元;30211 差旅费:2.00万元;30215 会议费:1.2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7.38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0.74万元;30305 生活补助:60.00万元;30307 医疗费补助:60.00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28.10万元;31006 大型修缮:11.90万元。

基本支出301.96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31.47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41.82万元; 30103 奖金:2.62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1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9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7.99万元; 30201 办公费:19.50万元; 30208 取暖费:2.50万元; 30211 差旅费:2.00万元; 30215 会议费:1.2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7.38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0.74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60.00万元; 30307 医疗费补助:60.00万元;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28.10万元; 31006 大型修缮:11.90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资金28.1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

2019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

八、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00万元(详见附表)。

九、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构改革新组建机关未涉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上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7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9.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具体量化、合理可行,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全面。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0111


306001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031209392148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