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929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9-29 11:59:5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州位于金沙江与元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水资源总量少,全州水资源总量63.2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全省水资源总量2210亿m3的2.9%,人均水资源量2313 m3,仅为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一半,远低于相邻地州市水平。由于地处云南省主要地形、气候分界线─哀牢山脉东北侧,属于西南暖湿气流背风面和东南暖湿气流水汽衰减地带,年降雨量较相邻州市少,全州多年平均降雨量850毫米,低于全省多年平均降雨1258毫米的水平,为典型的滇中干旱地区,加之降雨时空差异大和年际变化大,境内无天然湖泊调节,过境水难以利用,全州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主要靠修建蓄水工程拦蓄雨水调节利用。

建州以来,历届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大、中、小结合,以小型为主;蓄、引、提并举,以蓄为主”的治水原则,率领全州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大干水利建设。到2018年底,全州共建成各类库塘蓄水工程18530件(其中:青山嘴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6座、小(一)型水库169座、小(二)型水库899座、小坝塘17435件),库塘总库容14.837亿立方米,另有小水池(窖41.07万余件,水闸550座,泵站1438处。有效灌溉面积149.21万亩,累计巩固提升18.8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69.1平方公里。大批水利工程的修建,有效地缓解了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的生活用水矛盾,提高了抗御洪旱灾害的能力,水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抗击2009年以来连续6年严重旱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8年,州水务局围绕州人民政府下达的60亿元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狠抓水务发展与改革各项工作,1—12月,全州共争取到中央和省补助资金5.5564亿元,其中:中央5.1775亿元,省0.3789亿元,占州下达争取上级补助任务6.0741亿元的91.48%。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1.03亿元,占州人民政府下达今年完成60亿元的101.7%。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及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小石门大型水库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25个相关专题报告勘测设计编制工作服务单位公开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已经完成,勘测设计编制工作服务单位正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积极推进;大姚桂花中型水库可研已批复并开工建设;双柏白水河中型水库可研通过省发改委审查;楚雄白衣河中型水库已按照省专家咨询意见修改完毕并上报;武定志黑、禄丰罗申河、牟定定远河中型水库可研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永仁中山、鲁母2件小(一)型水库可研、初设已批复;大姚小村、武定大板桥等一批重点小(一)型水库可研已批复;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被中国水利协会评选为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是该工程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是我州水利行业建设管理能力迈向新台阶的标志。“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加快推进。2018年“四个一百”涉水重点项目共41个,计划完成投资12.58亿元,1—12月完成投资12.67亿元。抓好脱贫攻坚和行业扶贫工作。为做好“挂包帮”脱贫攻坚工作,州水务局先后派出1名处级干部和6名年轻干部进驻牟定县戌街乡左家村委会开展驻村帮扶工作。2015年9月挂包左家村委会以来,共投入各类资金2928万元。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全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确立,“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实现了省下达的任务,水资源费征收连年超任务完成。推动河(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2017年楚雄州河长制工作在省级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并代表云南省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核查。水务改革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稳步推进,10县市均出台了改革方案。截至11月底,全州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实施面积28.1万亩,占省下达任务23.34万亩的120%。防汛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全州防汛抗旱工作总体平稳、灾情较近年同期总体偏轻。因降雨正常和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春夏季节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得到了有效保障。截止12月8日全州库塘蓄水9.54亿立方米,占州下达蓄水计划的106%,比去年同期少0.24亿立方米,较历年同期多1.5亿立方米,已经完成省下达的8.8亿立方米,州下达的9亿立方米指标。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局机关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纪委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四项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抓、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正风肃纪,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水利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末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工勤人员编制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17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各1名),增加河长科,核定了1个正科级领导职数。副科级6名。州水务局2018年全年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3人。现有在职职工44名。直属事业单位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因工作需要,2018年3月调入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有在职职工3名。直属事业单位州滇中引水工程技术办公室有在职职工8名,2018年度人员无增减变化。直属事业单位州龙川江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因机构改革期间人事冻结,暂无在职工作人员。2015年9月上旬我局6名同志抽调到州滇中引水工程办公室工作。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9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769.6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增员增加基本支出,最大的增加项目是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政策资金500万元及拨付受灾县“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资金13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与2018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预算下达

2018年预算下达

2018年较2017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7,266,866.00

8,988,992.00

1,722,126.00

(1)公用经费

417,800.00

855,700.00

437,900.00

(2)车辆使用费

170,000.00

167,300.00

-2,7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6,392,066.00

5,845,189.00

-546,877.00

(4)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

287,000.00

2,120,803.00

1,833,803.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787,500.00

1,131,800.00

-1,655,7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1,000,000.00

-1,000,0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250,000.00

250,000.00

-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520,000.00

-520,000.00

9.水质监测(2130312)

170,000.00

-170,000.00

10.防汛(2130314)

520,000.00

2,830,000.00

2,310,0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

-

1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5,000,000.00

5,000,000.00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1,300,000.00

1,300,000.00

15.水体(2110302)

300,000.00

300,000.00

16.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629,823.00

1,785,700.00

155,877.00

(1)公用经费

37,800.00

34,800.00

-3,0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8,800.00

38,000.00

9,200.00

(3)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4,200.00

506,300.00

122,100.00

(4)工资及津补贴

315,923.00

247,200.00

-68,723.00

(5)统筹外项目

863,100.00

959,400.00

96,3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

863,700.00

927,800.00

64,100.0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2,700.00

142,700.0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704,200.00

737,600.00

33,400.00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65,500.00

561,800.00

-3,700.00

22.购房补贴(2290303)

25,200.00

25,200.00

23.其他节余(2130302)

18,448.79

10,592.77

6,751.21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5,907.22

10,592.77

(2)利息收入结余

18,448.79

4,685.55

-13,763.24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16,296,037.79

23,992,184.77

7,696,146.9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4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71%;项目支出113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6.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38.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增员增加基本支出,最大的增加项目是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政策资金500万元及拨付受灾县“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资金13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与2018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实际支出

2018年实际支出

2018年较2017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7,266,866.00

8,988,992.00

1,722,126.00

(1)公用经费

417,800.00

855,700.00

437,900.00

(2)车辆使用费

170,000.00

167,300.00

-2,7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6,392,066.00

5,845,189.00

-546,877.00

(4)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

287,000.00

2,120,803.00

1,833,803.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963,821.22

1,466,101.86

-1,497,719.36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1,000,000.00

-1,000,0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325,057.41

250,000.00

-75,057.41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520,000.00

-520,000.00

9.水质监测(2130312)

170,000.00

-170,000.00

10.防汛(2130314)

470,000.00

2,787,700.00

2,317,7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

-

1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5,000,000.00

5,000,000.00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1,300,000.00

1,218,072.27

15.水体(2110302)

300,000.00

300,000.00

16.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81,927.73

166,165.49

84,237.76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629,823.00

1,785,700.00

155,877.00

(1)公用经费

37,800.00

34,800.00

-3,0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8,800.00

38,000.00

9,200.00

(3)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4,200.00

506,300.00

122,100.00

(4)工资及津补贴

315,923.00

247,200.00

-68,723.00

(5)统筹外项目

863,100.00

959,400.00

96,3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

863,700.00

927,800.00

64,100.0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2,700.00

142,700.0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704,200.00

737,600.00

33,400.00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65,500.00

561,800.00

-3,700.00

22.购房补贴(2290303)

25,200.00

25,200.00

23.其他节余(2130302)

4,572,278.63

81,581.16

-4,490,697.47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2,248.25

2,248.25

(2)利息收入结余

79,332.91

79,332.91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4,572,278.63

-4,572,278.63

合 计

21,133,173.99

24,521,340.51

3,388,166.5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增员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比例详见下表。(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与2018年基本支出支出情况表对比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项目

2017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18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18年较2017年增减数

(增+减-)

基本工资

2,202,999.00

19.97

2,304,775.00

17.50

101,776.00

津贴补贴

3,500,773.00

31.74

2,732,224.00

20.75

-768,549.00

奖金

765,669.00

6.94

2,545,704.86

19.33

1,780,035.86

伙食补助费

144.00

0.00

96.00

0.00

-48.00

绩效工资

213,960.00

1.94

221,532.00

1.68

7,572.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63,700.00

7.83

927,800.00

7.04

64,100.00

职业年金缴费

0.00

142,700.00

1.08

142,700.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04,200.00

6.38

737,600.00

5.60

33,400.00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2,859.92

0.57

58,949.67

0.45

-3,910.25

住房公积金

565,500.00

5.13

561,800.00

4.27

-3,70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1,027.48

0.92

174,101.74

1.32

73,074.26

培训费

4,445.00

0.04

-

-4,445.00

办公费

5,071.17

0.05

50,466.93

0.38

45,395.76

打印费

907.9

0.01

8,793.30

0.07

7,885.40

差旅费

29,830.00

0.27

41,905.00

0.32

12,075.00

车辆使用费

129,483.00

1.17

120,965.00

0.92

-8,518.00

其他交通费

40,517.00

0.37

487,335.00

3.70

446,818.00

水费

3,697.80

0.03

3,859.10

0.03

161.30

电费

2,999.67

0.03

5,281.19

0.04

2,281.52

邮电费

2,458.79

0.02

6,446.75

0.05

3,987.96

物业管理费

28,045.00

0.25

48,555.00

0.37

20,510.00

工会经费

90,237.78

0.82

94,734.10

0.72

4,496.32

委托业务费

53,780.00

0.49

劳务费

1,500.00

0.01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3,720.49

0.58

117,647.36

0.89

53,926.87

离休费

315,923.00

2.86

247,200.00

1.88

-68,723.00

退休费

863,100.00

7.82

959,400.00

7.28

96,300.00

抚恤金

384,200.00

3.48

506,300.00

3.84

122,100.00

生活补助

28,800.00

0.26

38,000.00

0.29

9,200.00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0

0.00

420.00

0.00

-120.00

购房补贴

25,200.00

0.19

25,200.00

合计

11,030,089.00

100.00

13,169,792.00

100.00

2,139,703.00

基本支出经费预算下达情况: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预算经费 13,169,792元,其中:

(1)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下达8,988,992元,其中:包干经费1,023,000元,(公用经费912,000元,追减91,200元,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34,900元,车辆使用费120,000元、其他交通费47,300元),工资 5,845,189元,综合绩效考核奖金2,120,803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下达1,785,700元,其中:包干经费72,800元(公用经费及34,800元,遗属补助费38,000元),抚恤金丧葬费506,300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247,200 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959,4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下达142,700元;

(4)住房公积金(2210201)下达561,800元;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下达737,600元;

(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下达927,800元;

(7)购房补贴(2210203)下达25,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政策资金500万元及拨付受灾县“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资金13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支出资金预算下达情况:2018年预算下达我局专项资金1081.18万元,其中:

(1)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131.18万元: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争取上级政府资金奖励用于争取项目经费支出11.93万元,“十三五”节水型社会规划编制2万元,河长办工作经费10万元,河长制经费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单位留用30%支出统筹清算补助5.25万元。

(2)水土保持(2130310)下达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

(3)防汛(2130314)下达283万元:龙川江河库联合调度自动测报系统维护费8万元,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短信网关4M数据专线费及短信信息费1.12万元,防汛业务经费44.6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州级外网使用费6.18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州级10M光纤专线使用费3.6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州级移动终端通讯费0.5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管理费5万元,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费214万元。

(4)水体(2110302)下达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补助资金30万元。

(5)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下达“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资金130万元。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下达楚雄州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小石门水库项目前期公司组建时楚雄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76万元)对比增加816.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政策资金500万元及拨付受灾县“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资金1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单位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6%。主要用于“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险情应急处置。

5、农林水支出13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9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6.61万元、水土保持25万元、防汛278.77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6.6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6.18万元、购房补贴2.52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2018年支出(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56,200.00

1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37,600.00

3.02

3、节能环保支出

300,000.00

1.23

4、城乡社区支出

5,000,000.00

20.46

5、农林水支出

13,658,959.35

55.89

6、住房保障支出

587,000.00

2.4

合计

24,439,759.35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3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的8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的56.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0.54万元比2017年支出38.16万元减少7.62万元,下降1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47万元较2017年支出30.89万元决算减少4.42万元,下降14.31%;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较2017年支出7.27万元决算减少3.34万元,下降45.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7万元,占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占1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万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7万元对比增加52.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将个人车改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年未纳入。部门机关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0.88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物业管理费4.86万元、差旅费4.19万元、交通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48.73万元、工会经费9.4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水务局资产总额98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2万元,固定资产96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7年12月31日,州水务局资产总额127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08万元,固定资产1173.4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50.43平方米,账面原值131.0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4项,账面原值80.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约3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出租一楼部分房屋价值未单独记账),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1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7.28

25.72

961.56

107.35

85.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019年 9 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91047266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