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127014 公开目录:2019年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11-18 10:58:11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19〕65号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州工商联(州总商会):

你们提出《关于推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我州广大农业龙头企业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18年底,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72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83户、数量居全省第3位;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96户,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51户。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产值239.96亿元,增长5.56%,实现销售收入218.58亿元,增长12.47%,实现利润总额12.6亿元,上缴税金2.45亿元,带动农户93.59万户(次),带动种植业订单面积63万亩,带动畜禽饲养132万头(只),农户实现增收总额28.59亿元,按照全州2018年乡村人口户数49.63万户计算,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760元。农业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了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针对 你们提出“加快制定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特别是出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措施”等意见的问题

我们将认真采纳相关意见,将其吸收到制定我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发展具体政策措施中,适当时机制定出台我州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汇报,争取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扩大政策支持空间和政策红利。我局结合省级征求《云南省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将“制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的政策性问题向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作了书面反映,希望省级层面统筹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若干政策措施,给予更大的政策红利支持。

(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原特色农业及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具体政策。一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每年组织审核推荐认定一批省、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州级金融单位根据龙头企业的层级及经营状况综合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为龙头企业搭建发展基础平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州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按照政策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和技改扩建。对入驻工业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政策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冷库建设项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新建果蔬保鲜组装式冷藏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建设主体定额补助。三是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对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养殖、特色经作、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和高效设施农业等给予适当奖补,2019年7月州级财政按照政策兑付给85个农业企业(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扶持奖补资金153.8万元。四是制定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扶持政策。省级层面上,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云南省推进云茶产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 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构建了“绿色食品牌”政策支撑体系。在《鼓励投资办法》中,对投资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8大重点产业的企业实行真金白银的奖励,其中: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给予5%的一次性奖励,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10%的一次性奖励;在《云茶绿色发展意见》中,对500亩以上的规模绿色、有机基地分别给予每亩100元、每亩200元的补助,对500亩以上的绿色、有机认证费用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州级层面上,制定出台了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品牌创建奖补政策,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和《楚雄州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楚雄州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在《打造“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用地保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能源优惠政策和名品名企业评选奖励政策等。五是制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融资担保政策。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建立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2750万元,2018年-2019年上半年,通过整合州级财政资金兑现担保费补贴资金合计693.96万元,补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168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担保贷款共计40088万元。

三、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及农业企业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抢占先机,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目前,乡村面临很多利好机遇,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蕴藏着巨大潜力和商机。国家和省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紧扣两个围绕,聚焦五个重点,构建一个体系”的乡村产业振兴思路,支持民营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下沉重心,布局到乡村,向重点产区和优势区集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初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希望民营企业认真关注农业农村和参与最有“钱途”的现代特色农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乡村建筑业、乡村环保产业、乡村信息产业9类乡村产业建设;希望民营企业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聚集产业要素,带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一块抱团发展,形成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新雁阵”;希望民营企业发挥“离农业最近、联农民最紧”的先天优势,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模式,形成龙头企业牵头、新型经营主体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开辟农民增收“新空间”;希望民营企业以乡村特色资源为依托,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从种子到筷子”“从枝头到舌头”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检测和追溯体系,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助力乡村产业加速由产品经济、数量经济向绿色经济、品牌经济转变,发掘乡村产业“新绿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13708788277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