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115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1〕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6〕76号)要求,在各县市自评、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评审的基础上,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上报的考核自评报告和考核附件资料及州级有关部门评审情况进行复评后,于2021年1月11日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考核情况进行审定,确定了各县市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得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考核得分情况

楚雄市93分、双柏县94.1分、牟定县99分、南华县99.7分、姚安县98.6分、大姚县96.3分、永仁县96分、元谋县96.4分、武定县96.65分、禄丰县94.2分。

二、县市考核结果评定情况

按照楚政通〔2016〕76号文件第九条规定,90分以上为优秀,优秀等次依次是:南华县、牟定县、姚安县、武定县、元谋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双柏县、楚雄市。

三、州级成员单位

州级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工作。

希望各县市和州级各成员单位在新的一年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全州粮食安全。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