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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924008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24 11:58:35 文  号:
标 题: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州农村、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新时期组织工作研究。

3.提出县(市)和州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各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州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驻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5.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州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7.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州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州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各县市和有关单位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8.负责全州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9.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州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管理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指导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州委编办、州委老干部局、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11.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神铸魂,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做“两个维护”的表率。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培训党政领导干部200人次;举办全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全覆盖培训县处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示范带动全州各级党组织分级分类广泛轮训党员干部43058人次。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万名党员进党校”,举办集中培训班672期、培训党员11.4万人次,实现普通党员进乡镇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全覆盖。高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领导干部19412人次。出台《楚雄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5+3”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治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年”,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政治攀附、造谣诬告等破坏党内政治文化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牵头推进重点专项工作取得成效。抓好楚雄州“党建引领治理通”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智慧党建”与“党建引领治理通”融合发展,划定网格2.9万个,配备网格员3.1万人,整合融入55家州级单位的134个应用和栏目,181.4万人安装使用“楚雄治理通”APP,处办各类事项40.56万件,处办疫情相关事项1.52万件,有效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工作得到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予波的批示肯定,并被省工信厅推荐参加了第三届中国数字峰会。抓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确定州委常委领衔事项44项,其他州级领导领衔事项35项,审定州、县市追赶标兵269项、标杆160项,把开展大比拼与知事识人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被《云南日报》以系列形式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在全省综合考评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深入抓好“四万三进”活动,开展政策宣讲2.86万场次,深入基层走访慰问21.46万人,投入资金及物资折资2.44亿元,解决实际问题3.04万个;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六难”问题3118个,兑现政策补助扶持资金49.58亿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3.突出抓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增强。强化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发挥,调整充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州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年内召集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议4次,制定印发《州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任务安排的实施方案》《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坚决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深入开展“样子不像、里子不实”专项整治,推动2203个党支部规范达标,克期实现规范化达标创建三年计划。大力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持州委常委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分级挂联整顿,6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高质量整顿提升。扎实推进“五强五争当”模范机关创建和中小学校“五强五好”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和公立医院“党建入章”,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的建设“两个覆盖”质量双提升行动,全覆盖开展国有企业帮带民营企业、公立学校帮带民办学校、公立医院帮带民营医院党建工作,全州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78.62%、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8.74%,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工作覆盖更有质效。把强化源头管控作为深化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高质量发展党员1845名,深入推进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发现、认定并及时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消除农村党员队伍中的“风险隐患”。深入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抓好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摸排建库7006名优秀人才,在确定回引1005人中安排366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和主任助理,以工作实践促进实战锻炼。全覆盖完成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高标准推荐选树8名省级“百名好支书”和12名州级“彝乡好支书”并及时兑现奖励,高质量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完成换届选举调研和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排查整顿,稳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坚持一体提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中央和省级扶持项目持续向好,“光伏扶贫+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凸显,州、县、乡三级均在全省交流提升“三个组织化”的经验做法。深入实施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工作,构建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的基本体系,“小众教”深化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九条措施》,组织动员最广泛的基层力量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组织151个,14.6万名党员自愿捐款1424余万元,构筑起群防群治防控网,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4.健全和落实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统领,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强化大比拼考核结果应用 常态化开展选树担当作为优秀干部的通知》《关于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激工作体系。结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评工作,常态化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对10个县市和87家州级部门进行全覆盖调研分析,同1850多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年内全州共提拔领导干部509人,选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担当作为优秀干部40名,其中,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干部248人、占48.7%,从疫情防控一线提拔使用干部28人,开展通报表扬19个批次,通报表扬302个先进集体、804名先进个人,树起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成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集中整治、2019年度“带病提拔”倒查、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财产数额较大人员查核验证、“一人多证”专项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年内因考察有不良反应、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取消任用8人,因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未核实清楚暂缓上会讨论3人。对7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5人进行了诫勉,对2人进行了函询。结合州委巡察,对57家单位近五年来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五个一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经验做法被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党建要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推广。

5.健全完善人才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激发广大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加强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吸纳。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五个实施办法》《关于在招商引资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的十条措施》《关于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行动方案》等系列措施。积极推动柔性引才,深入开展沪滇协作,搭建园区与人才、企业与人才双向合作平台载体和沟通联系机制,合理引进和安排人才流动。深入实施“彝乡英才”培养工程,评选“彝乡英才”288名,投入培养经费1528万元,建立“彝乡名匠”工作室20个,“彝乡名医”工作室17个,推动本土人才发挥作用。研究制定《楚雄州州委联系专家服务管理办法》,补充调整州委联系专家75名,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我州李开斌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五届“兴滇人才奖”,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威廉·杰夫瑞·约克被省政府授予外国专家“彩云奖”。

6.加强严格规范管理,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制定实施《楚雄州州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调配办法(试行)》《楚雄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楚雄州公务员管理信息沟通协调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探索建立公务员职级晋升综合积分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完成68家州级单位559人和10县市576人职级晋升备案工作,稳慎推动公务员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形成了“干事有动力、晋升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的良好氛围,极大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高质量完成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州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着力破解基层干部队伍流动缓慢等问题,不断优化州级机关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我州段莉萍同志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表彰为全国“最美公务员”,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务员。

7.持续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推动全州组织系统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持续推进政治建部、服务立部、实干兴部、依规治部、文化强部,扎实开展组织系统“模范机关”创建,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和州级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组织系统“四万三进”活动,实施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岗位练兵和青年组工干部“传帮带”培养工作,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演讲比赛,常态化开展文明科室、道德模范、敬业标兵、微笑之星评选活动,着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2020年州委组织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州组织系统成功创建州级文明行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机关

2.楚雄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3.楚雄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办公室

4.楚雄州综合绩效考评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1万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8.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下属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比往年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上级拨入的相关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99万元,占总支出的73.23%;项目支出370.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3.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1.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收入的增加和下属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智慧党建”系统平台建设的项目经费未完全列支,上级部门对部分平台的建设还没有明确具体指向和具体参数要求,出于资金使用效能和避免“建而无用”的考虑,暂时未开展平台的开发建设,造成项目经费列支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的增加和下属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6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党建”系统平台建设的项目经费未完全列支,上级部门对部分平台的建设还没有明确具体指向和具体参数要求,出于资金使用效能和避免“建而无用”的考虑,暂时未开展平台的开发建设,造成项目经费列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比往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6%。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8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省级复核工作,在楚雄举办期间产生的会议材料费、场地租赁费、现场观摩调研等支出;二是用于沪滇协作楚雄州赴上海挂职7名干部挂职期间产生的住房租赁费、往返交通费、考察学习等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的5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的7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34.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同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年未发生大修,修理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41万元,下降5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未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1万元,下降4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9万元,下降64.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同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年未发生大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万元,占73.09%;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占26.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公务员工作、干部工作等出差时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接待和工作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新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平台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169.32元,其中,流动资产84.58元,固定资产8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5.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使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9.32

84.58

82.01

0

82.01

0

0

0

0

2.7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支出、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指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11019114648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