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210006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2-10 16:12:4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楚雄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9次、州政府常务会议6次及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3次、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示范创建现场推进会议、楚雄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周密部署“十四五”时期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候选名单;在全省率先开展州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了双柏、南华、姚安和州公安局、州税务局等一批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以刚性制度约束提升工作实效。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州依申请办理行政权力事项从2019年的7428项调整为4596项,精减率达38.13%。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在全省首家实现州、县市、乡镇三级权力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高度匹配,“一张清单管审批”初步实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办理事项13626件。稳步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般性审批类投资建设项目提速率67%,备案类项目提速率71%,社会事务类审批提速率75%,审批材料精减率达30%以上,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从120个工作日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用时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州办理出口退税压减至2个工作日,涉税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网上办理,158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85项实现“全程网上办”。2021年,全州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直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超过20亿元。

(三)聚焦改革发展重点,切实加强政府立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热点、重点和难点,科学编制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出台州政府规章《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在全省除昆明以外的州市中率先实现物业管理政府立法。完善州人大常委会与州政府的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制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大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为编制楚雄州2022—2026年立法规划奠定基础。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条例》1件地方性法规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修正)》《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等3件单行条例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施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州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县市政府及州级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现行有效的1件自治条例、10件单行条例、4件地方性法规、2件州政府规章、186件州、县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修订单行条例3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修改24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下发《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7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发挥作用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处理涉法涉诉法律事项等实现常态化。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构798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98名,聘请法律顾问1403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405万元,一年来,全州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诉讼案件、复议案件、纠纷调处、宣传讲座等共4697件次,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发挥。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稳妥有序推进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和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4个乡镇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在乡镇探索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挂牌,严格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编制施行《楚雄州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州2996名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2488名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开展了2次州级行政执法案卷集中抽查暨业务培训,共抽查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400卷,对案卷质量排名前三和后三名的县市进行正负面清单通报,全州行政执法质量明显提升,2021年度省对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州被抽查的案卷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61.5%。加强“两法衔接”,规范有效运行“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全州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共1211件,通过平台移送案件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年来,州政府系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36件、州政协提案378件,办复率达到100%。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认真办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强化审计监督,全年共审计251个单位,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21862万元,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5054万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338条,州政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20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6件,全州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平台回复网民留言6163条,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通过来电和网络渠道累计受理44296件(次),立即办结33524件,转交办理10772件。

(七)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一年来,州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32件,办结26件,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12件,纠错率46.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2499件、成功12108件,人民调解纠纷12320件、成功11948件,司法调解纠纷8431件、成功5476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优化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行动,一年来,全州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治宣讲近1200场次,受惠人员近130000人次,有效实施办理各类法律服务9520件。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一年来,全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122场次,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97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81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94场次,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181场次,组织民法典专题培训62场次,举办“民法典与我同行、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演讲比赛11场次,编印和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9万余份,各类媒体宣传1000余条次,3.5万干部群众参加民法典知识答题活动,切实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依法更好保障百姓切身利益。编制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开启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执行过程不规范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高频事项没有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县市和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升。四是一些部门和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结构老化、身兼数职、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较为突出,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新起点上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楚雄州实施规划,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督察检查,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以“一颗印章管审批”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紧扣楚雄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地方特色,推动重点领域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实施效果。

(五)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全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县级以上政府“一个口子”对外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