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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1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08-23 11:36:00 文  号:楚政办发〔2016〕1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6-08-12 11:44:0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步伐,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在推动全州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州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规模稳步扩大,投资快速增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吸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作用持续增强。当前,我州正处于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但总体看,我州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快、发展不平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水平不高、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突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消费升级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与此同时,我州的区位、资源、开放优势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民收入水平提升扩大了生活性服务消费新需求,信息网络技术不断突破拓展了生活性服务消费新渠道,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扩展了生活性服务消费新空间,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的需要日益增长、对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

  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宽、范围广,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稳增长、扩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发展协调性,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州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走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产业发展新路子,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要为主线,大力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文化内涵的生活消费理念,创新政策支持,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强化市场主导。努力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的作用,挖掘消费潜力,增添市场活力。

  ——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发展。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实现重点突破,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新型消费。抢抓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新机遇,运用互联网等推动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开发适合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化、个性化潜在服务需求。

  ——坚持质量为本,提升品质水平。进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动职业化发展,丰富文化内涵,打造服务品牌。

  ——坚持绿色发展,转变消费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加快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结构升级。

  (三)发展导向

  围绕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的普遍关注和迫切期待,树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思维,着力解决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1. 增加服务有效供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居民收入水平、人口结构和消费升级等发展趋势,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优化服务供给,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城市生活性服务业要遵循产城融合、产业融合和宜居宜业的发展要求,科学规划产业空间定位,合理布局网点,完善服务体系。农村生活性服务业要以改善基础条件、满足农民需求为重点,鼓励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宽带、无线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下乡进村入户,以城带乡,尽快改变农村生活性服务业落后面貌。创新举措,推动教育培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资源加快向民族地区配置,扩大民族地区生活性服务有效供给。

  2. 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深度开发人民群众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生活性服务,满足大众新需求,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新需要,积极开发新的服务消费市场,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培育新型服务消费,促进新兴产业成长。加强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设计理念,体现人文精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拓展服务维度,精细服务环节,延伸服务链条,发展智慧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流程,扩大消费选择。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改善生活性服务消费环境,加强服务规范和监督管理,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深度挖掘我州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区域特色的发展潜力,促进生活性服务走出去,开拓市场。

  3. 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实施质量强州战略,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展示楚雄服务新形象。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质量的良好氛围,打造楚雄服务品牌。鼓励服务企业将服务质量作为立业之本,坚持质量第一、诚信经营,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职业化发展,鼓励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增强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积极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改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

  (四)发展目标

  2020年,力争实现生活性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培育成长;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增强;以城带乡和城乡互动发展机制日益完善,区域结构更加均衡,消费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消费环境明显改善,质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职业化进程显著加快,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双提升。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居民和家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体育、教育培训等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在推动上述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生活性服务业其他领域的引导和支持,鼓励探索创新,营造包容氛围,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在融合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增加服务供给,丰富服务种类,提高发展水平。

  (一)旅游服务

围绕打造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旅游文化品牌的目标,以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实施好传统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新业态培育、全域旅游富民、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智慧旅游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宣传促销10大工程,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产品结构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运动健康、文化体验等各种专项旅游并重的复合型方向转变,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养旅游、露营地自驾游、户外运动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影视旅游、购物旅游、旅游装备制造等旅游新业态,努力培育旅游消费的新热点。深入开展中国楚雄美丽休闲乡村及休闲农业和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创建。加强景区游道、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要素企业服务标准和质量认证,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旅游要素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水平。加快以地方特色产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彝药医药、彝族刺绣、少数民族服饰等为重点,开发具有便携性、实用性和纪念性的旅游商品,着力提高全州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擦亮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3张名片,提升楚雄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旅游总体形象。加快发展假日和节庆旅游经济,依托楚雄州丰富的民族节日,每县市重点打造1个具有县域特色的精品旅游节或景区,促进民族节假日经济发展。(州旅发委牵头;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康服务

  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中央支持的州级医院儿童专科、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达标建设,实施好州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争取实施云南省彝医医院、云南省彝族药物研究所及县中医院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对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达标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县疾控中心项目及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满足全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建设好2—3所上规模、上档次的健康体检医院,开展健康体检和咨询等业务。积极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元化办医格局,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州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25%以上。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全面发展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和彝族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彝医馆,提高中彝医预防保健服务,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彝医养生保健知识及产品,提升中彝医药健康服务能力,10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实现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地州目标,创新中彝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丰富中彝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推进中彝医药产业和养生保健服务产业国际化发展,全州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7%左右;全州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70亿元,实现增加值20亿元。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汇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药用生物资源开发研究机构级人才、专家团队,利用现代高新技术,针对云南的中彝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健康新产品、民族医药特色旅游路线、民族彝族医药特色旅游商品等,打造楚雄特色健康旅游品牌。支持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等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发展,培育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健康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州卫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旅发委、州文体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楚雄州保险协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养老服务

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服务设施,加强服务规范,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养老服务与有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的发展,努力推进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州养老床位数达1.5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医养结合养老床位达到30%以上,社会力量兴办养老床位数占全州总量比重达到20%以上。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施政府供养或特困人员救助。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养教结合。按照巩固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水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50%以上,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自觉行动。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使全州乡镇(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居)委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大力实施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州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十三五期间实现10县市和103个乡镇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70%村(居)委会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州民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局、州老龄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文化服务

以建设民族文化强州为目标,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不断增强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服务需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繁荣民族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及展演,打造以火把节左脚舞文化节大姚插花节永仁直苴赛装节等为代表的民族节庆文化品牌,繁荣和发展全州文化市场,促进群众性文化消费。大力扶持和发展文化产业,重点推进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禄丰恐龙文化旅游等项目建设,强化文化资源、文化创意与旅游、科技的高度融合;认真打造提升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彝人古镇、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禄丰世界恐龙谷等龙头文化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培植和打造滇中石文化产业园、彝族医药文化产业园、中国滇彝绣文化园、大姚彝绣文化园等各具特色的骨干文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壮大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娱乐业、民族演艺业、影视服务业、民族民间工艺品业、节庆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印刷包装业、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新闻出版发行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10大门类的文化产业业态;大力扶持和发展彝族刺绣、苴却石艺、根雕竹编等小微型文化企业;推动彝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我州对外文化贸易有较快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州民族文化、历史资源优势,促进彝州民族文化品牌对外宣传,扩大楚雄彝州对外开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强化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品牌打造促进文化消费结构升级。(州文产办、州文体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居民和家庭服务

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多渠道、多业态提供专业化的生活性服务,推进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鼓励建设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服务人员供给基地,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护小型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建设和完善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整合、充实、升级政务服务、电子商务等便民服务公共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发挥平台对城乡生活性服务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染、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到2020年,培育规模以上家庭服务企业达15户以上。(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 、州人社局 、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批发零售服务

  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城市流通网络,畅通农村商贸渠道,加强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起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县城为骨干、社区乡镇为基础的3级市场流通网络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合理规划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布局,鼓励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和中药材批发交易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自建网络交易平台和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鼓励发展绿色商场,提高绿色商品供给水平,促进绿色商品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菜市场、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等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广使用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快递物流进乡村、进小区,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构建新渠道,构建起县乡村3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流通准入管理,健全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到2020年,培育销售收入上亿元的批发零售企业达到40户。(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住宿餐饮服务

  强化服务民生的基本功能,形成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住宿餐饮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有机餐饮、快餐团餐、特色餐饮、农家乐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实施舌尖上的楚雄行动计划,做优做强彝菜美食产业,建设彝菜原料基地,加强彝菜研发和推广,强化楚雄美食文化推广,建设一批彝州餐饮美食街、美食城,评选认定一批名菜、名店、名厨,打造彝族餐饮美食品牌。大力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住宿餐饮服务的文化品味和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定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刷二维码等新型营销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促进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秩序。培育壮大住宿餐饮企业,支持企业升规达限,到2020年,全州创建绿色饭店累计达20户,培育2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达到15户,在每个县市至少另打造1条特色餐饮街或1个餐饮美食城。(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 、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体育服务

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发挥气候、地理、区位、民族等资源优势,以大众健身服务、体育休闲、高原训练服务、体育竞技观赏为重点,打造楚雄体育产业品牌,深入开发体育市场,保持体育彩票销售稳步增长。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旅游等体育服务业,建设楚雄市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推广,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培育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和积极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倡导体育生活化。在体育竞赛、体育场馆开放、体育表演方面加大力度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全面提高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大、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面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老年人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群众登山、元旦长跑、周末足球赛、三人篮球赛、妇女健身展示等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少数民族健身操(舞)、打陀螺、磨秋、射弩、彝族式摔跤、秋千、穿花衣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和支持在民族节庆期间举办内容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认真实施《楚雄州体操足球项目发展规划(20152025年)》,改革和完善竞赛、训练、人才输送、奖励等机制,健全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对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集体球类项目的研究,力争运动水平有所提高。发展楚雄传统优势体操、足球项目,充分挖掘皮划艇、射箭、射击、拳击等新兴优势项目的后劲,形成符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地方优势运动项目。深入挖掘和整理民间体育项目,形成彝州独特的民族体育项目,围绕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场地建设,城市居民小区体育用地按照人均室外用地面积不少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核定,与小区主体工程同规划、同设施、同施工、同竣工、同投入使用,实现区域体育、城乡体育共同发展。积极推进南华县体育馆、双柏县体育中心、元谋县全民健身中心等县级体育场馆建设,加大城市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全州所有行政村(社区)和50%的居住户在50户以上自然村建有一块篮球场或全民健身设施,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提升体育健身服务能力。(州文体局牵头;州民宗委、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教育培训服务

  以提升生活性服务质量为核心,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推动职业培训集约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一是要提高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根本举措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服务。针对当前,我州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的实际,要开展对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我州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二是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引入行业组织等参与开展社区教育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务,规范发展秩序。三是大力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四是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要在现有的培训机构中选择师资雄厚、设施设备精良、培训质量可靠、社会知名度高的培训机构在远程教学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使培训向数字化、信息化迈进。五是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六是建立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务示范性培训基地或体验基地,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开放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业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清理并废除生活性服务业中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提出我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生活性服务业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并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禁止变相审批。全面落实国家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政策,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文体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国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以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鼓励其提供更多切合市场需求的生活性服务。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服务重心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医养结合等行业跨界融合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开展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文化消费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局、州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卫计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开放合作。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商贸流通业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的对外输出,支持具备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完善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鼓励老字号等品牌服务企业利用品牌效应,带动中医药、中餐等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走出去综合保障体系,增强境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法律、会计、税务、信息、金融、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以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专题招商,积极吸引知名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入楚投资发展。(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文体局、州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卫计委、州旅发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善消费环境

  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改善消费环境的有利氛围,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鼓励弹性作息和错峰休假,强化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责任,把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强化环境保护、质监、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解决多头执法、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强化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知识产权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需求,构建和完善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改造提升城市老旧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和互联互通水平,提高服务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覆盖面,以健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和结构升级。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接入网建设力度,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加强宽带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从机场、车站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抢抓国家围绕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和养老健康家政等领域实施重大工程机遇,强化有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设。统筹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合理利用,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养老、体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提升质量保障水平。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构建放、管、治工作格局,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健全顾客满意度、万人投诉量等质量发展指标,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监测基础建设工程,规范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品超市等领域计量行为,完善涉及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的商品检验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好国家服务业标准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拓展全州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领域,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组织开展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州质监局牵头会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大财税、金融、价格、土地政策引导支持

  新财税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州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社区等服务,扩大市场需求。按照国家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国家各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在商业自愿、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专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保理等多种方式的金融服务。发展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信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融资能力。探索建立保险产品保护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抢抓国家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的机遇,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州金融办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楚雄保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价格机制。深化价格改革,稳步放开竞争性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干预。根据用电负荷特性执行分电压等级电价标准。配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鼓励服务业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降低用电成本。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从总体上降低餐饮等行业刷卡手续费支出。(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州旅发委、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土地政策。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点向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倾斜。加大养老、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政策落实力度。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州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动职业化发展

  生活性服务业有关州直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领域的职业化发展规划。一是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有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二是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三是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是鼓励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牵头;生活性服务业有关州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密切跟踪国家建立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动态,抓好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国家有关统计制度出台后能及时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州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制度与指标体系,对照国家和省要求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注重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州统计局牵头;州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确保生活性服务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主要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同时要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工程,为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省建立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州级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