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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501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1:00 文  号:楚政通〔2003〕18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楚雄州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3-03-04 09:43:35

关于印发楚雄州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楚政通〔2003〕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人民政府办理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代表议案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三月四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
  《州人民政府办理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代表议案情况报告》的决议
       (2003年2月26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延荣科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州人民政府接到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35号议案的办理任务后,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办理的措施和要求。一年来,州人民政府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发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将我州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协调,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使我州民族传统文化的资源优势变为发展优势。要认真实施州委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尽快制定全州民族传统文化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把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与开发旅游资源紧密结合起来。
  会议要求,必须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楚雄州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按照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要设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研究专项资金。同时要制定楚雄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规定,避免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流失和损毁。要切实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必要条件,调整充实基层文化馆(站)人员,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发挥基层文化管理部门的作用;全州基层文化工作要抓典型,树样板,通过抓出一批先进馆(站),带动全州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为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快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步伐。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央、省重点扶持的机遇,积极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的民族传统文化发展基金的扶持。同时,要借鉴黑井镇招商引资开发民族传统文化的做法,进一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和外商投资来加快我州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要加大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各级宣传媒体要开辟文化宣传专栏,突出彝州特点,扩大对外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发展。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03年2月26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州林业局局长曹大全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实施好我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把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这两项“德政工程”和“富民工程”做得更好,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作为重要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狠抓工程项目落实。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推动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目标,狠抓落实。一是要继续坚持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对群众烧柴做到定数量,定时间,定地点采伐;二是要明确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山,划片包干进行管理;三是要继续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林业案件,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四是要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采取推行节柴改灶、煤电代柴、建设沼气和推广饲料生喂等措施,降低薪柴消耗。退耕还林工程,要按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样板示范,提高科技含量,确保造林质量。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取信于民。
  三、协调配合,搞好服务。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为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 障。
  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一是项目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开展;二是要严格财经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单独建账,专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三是要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运转安全,使用有效。
  五、抓住机遇,培强做大林产业。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主体,又是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各级人民政府要抓住政策机遇,在两大工程建设中细化产业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培强做大以核桃、板栗为主的林果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夯实林产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强州进程;要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合理开发森林食品业,让农民得到实惠。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03年2月26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教育局局长李自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州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充分认识发展多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州目前的状况,要把职业技术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真正把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关心重视全州职业教育的发展,努力做到普高与职高协调发展。为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统筹规划,增加投入。要继续推进我州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一是要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做好全州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优化和发挥职业教育资源的作用,建立适应我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多层次、多门类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构筑起职业教育的“立交桥”。同时突出重点,建立我州的优势专业、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年内要根据国务院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职业技术教育暂行规定》。通过职业教育的发展,改变我州目前实用人才缺乏,劳动者素质偏低的状况。二是州、县(市)要成立职教的招生、就业统筹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人才和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强和规范人才出入口管理。认真开展全州范围内的“三清理”工作,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和劳动执法制度。三是确保增加投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每年将各级城市教育费附加的20%投入职业教育建设。积极策划项目,争取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央、省对民族落后地区职业教育建设的投资,鼓励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各学校也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各学校要面向社会,研究市场。办学思想、办学模式、教学管理要有新举措、新突破。要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专业设置,突出特色,建设骨干专业,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证学校在专业设置、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学籍管理、校长和教师选聘及内部工资福利待遇分配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增强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
  四、提高教师素质,搞活用人机制。一是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素质,坚持国家标准,不具备资格的教师不能聘用;二是现有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适应专业设置的需要,做到一专多能;三是搞活用人机制,围绕骨干专业的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培养扶持一批骨干专业教师,为全州职业教育的发展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