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同灾害事故作斗争,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楚雄州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孔雷等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钟建平、叶作春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见义勇为在彝州大地蔚然成风,促进全社会正气充盈。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个5人)
孔 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员工
文 华 楚雄大姚供电局石羊供电所员工
高春雄 大姚县石羊镇里长园水库管理所职工
尹 亮 楚雄滇中实业有限公司员工
李辉福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员工
对该群体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奖金2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人)
叶作春 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武易中队辅警
钟建平 武定县万德乡团碑村委会多志力村33号村民
对以上个人,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