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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H/2017-09131159 公开目录: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发展 发布日期:2017-05-31 11:52: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1-12 16:01:54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512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不断完善我州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楚雄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全州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州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有序、可控,稳中向好。
  一、监管体制建设取得新突破。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基本建立。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组建机构将食品分段监管转变为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的全程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下移监管重心,按照“一乡一所”目标,健全乡镇监管机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不断健全,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触角不断延伸,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全州明确村协管员1232名,按每人每月100元—150元落实了待遇。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平稳推进,监管工作实现了有序平稳整合,监管效能逐步实现。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科学划分了州县两级监管事权。建立了食品药品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监管基础不断夯实。“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州加大投入,累计投入资金5600万元,先后实施了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4000多万元)、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试点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创建项目、乡镇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各县市开展创新试点,先后开展了食品“三小”整治试点、食品药品“五个一”宣传试点、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建设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餐饮企业明厨亮灶试点等项目,破解了一批监管难题。州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的培训,州县两级每年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基本实现了每年全员培训一个轮次,人员素质得到了提升。
  三、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构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标准体系、配套法规、信息化管理六大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完善,检验检测和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高,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新修订的GMP和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率达到100%,GSP跟踪检查覆盖率每年达100%。全州16家药品批发企业顺利通过GSP认证。州、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州药品检验机构具备化学药品、中药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国家基本药物、省补充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100%。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药品市场监管覆盖率达100%,药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新成效,累计已有299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其中:有机食品16个、绿色食品129个、无公害农产品15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2015年,农业部对我州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按国家标准判定的综合合格率达97.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餐饮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率达85%,C级餐饮服务企业年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植入类、无菌类医疗器械产品重点监管品种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形成科学严谨的应急预案体系。州、县均修订印发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建成了覆盖全州10县市的应急管理体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了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动态分级管理,积极推进化妆品品种备案审批制度。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五、助推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到“十二五”期末,全州药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30家(含在建企业),全州食品生产企业304家拥有43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涉及36个食品品种。在助推产业发展中始终对新建、改扩建、技改搬迁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现场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对企业概念性设计、厂房设计、设备选型、工程进展、文件编制等提前介入,积极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了企业顺利达标投产。积极协助生产企业申报、转移药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十二五”期间我州共取得药品批准文号84个。至2015年12月底,全州制药企业拥有药品批准文号达到389个,拥有保健食品文号9个,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六、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逐步形成。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综合监管、联动共治机制。实施食品药品企业分类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引导食品药品企业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品牌战略,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开通“12331”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多渠道和途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与楚雄电视台、楚雄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利用政务网站、短信平台等载体加强宣传,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工地和农村等群众性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期,是楚雄加快建设成为滇中经济圈新的增长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既提出了监管新要求、新高度,也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从重大民生的政治高度,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严格要求,国家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顶层设计日益清晰、工作思路和要求日益明确、相关配套制度和安排日益完善,为“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了方向,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增添更加强劲的发展动力。
  二、人民群众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不断得到普及,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大幅提升,社会第三方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作用日趋明显,饮食用药需求从“吃得饱饭、吃得着药”将转变为“饭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三、科技进步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订制化生产、网络化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的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多样化、智能化、网络化趋势不断加强,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临许多新领域、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技术手段、人员素质等提出新的需求。要求尽快形成“制度加科技”的监管模式和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的局面。
  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迅速发展对食品药品监管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楚雄作为“一带一路”前沿枢纽、面向南亚东南亚重要门户的优势更加凸显,楚雄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都将促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的迅速发展,也将对楚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方法提出更多的要求。
  五、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加重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初步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稳定发展。但由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较大、监管难度不断加大、需求快速增长,监管部门责任重大。特别是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系统性、独立性、专业性难以得到保障,“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仍然任重而道远。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药品产业小、散、弱,点多面广,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还不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安全保障水平低;二是监管责任体系不健全,党政同责的机制尚未建立,各级监管保障能力不足,技术支撑体系不完整、装备水平、检验检测能力还满足不了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社会共治氛围不够浓,主要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群众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还不高。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要求,继续改革和创新监管体制,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专业化、现代化,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二、坚持强化责任、依法监管。把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强化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把加强基层监管体系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一线执法机构,确保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四有”目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
  四、坚持科技引领、专业监管。全面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强化各类基础数据库、追溯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的利用,通过科技创新改进传统监管手段,促进提高监管效能。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要求高的特点,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
  五、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把防控安全风险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升食品药品风险管控能力。
  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把社会参与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立严密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0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一、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健全,监管部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监管重心下移,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落实到位。
  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持续增加,认定面积达到全州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安全例行抽检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州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用房达到国家标准。执法队伍装备和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100%,基本覆盖日常监管需求,日常监管移动执法设备配备率80%。
  五、信息化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州级数据中心,信息网络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涵盖“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业务平台,并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六、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不低于90%,专业对口率不低于70%。监管队伍能力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七、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实施率90%;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公开率100%;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乡镇覆盖率达到90%。
  八、“示范创建”行动深入开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县市、药品安全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食品安全乡镇创建行动。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努力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这三张网;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努力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全面提升楚雄州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第一节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属地责任。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各县市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继续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和监管资源,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专栏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在总结楚雄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余9县抓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度的实施。
  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创建项目。“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2个、药品安全县市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3个。
  食品安全乡镇创建项目。“十三五”期间,创建食品安全乡镇30个。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围绕“四有两责”,着力加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州、县两级均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办牌子;各乡镇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建立食品药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系统性、协调性,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和非划定区域食品摊贩、旅游发展部门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对主办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作组、案件会商等形式,搭建部门协作平台;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互通重要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推进精准监管。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自查自检制度,强化全员、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落实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加大其违法成本。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负责人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第二节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
  一、推进地方规章制度修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地方法规、规章,加快推进楚雄州配套制度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创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机制和办法。
  二、加大标准规范执行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监管机构严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推动楚雄州特色农产品和野生食用菌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企业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加快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大中型食品企业率先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好操作规范,提升食品安全保障的水平。
  专栏2: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规范建设工程
  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省级立项制订楚雄州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地方标准7项以上。
  彝族药材标准研究提升工程。将《云南省中药材标准》(2005年版第二册、第四册、第六册)153个品种和《云南省中药材标准》(2005年版第一册)中收载的8个彝族药材品种进行筛选论证,确定21个彝族药材标准开展研究提升,争取提升为国家标准。积极组织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申报,力争5年申报品种达25个以上。开展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再评价工作。
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有效期内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保持200个以上。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三品一标”产品数60个以上,地产商品性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
  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力争到2020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30个、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20个,建成“三品一标”原料生产基地100万亩。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全州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餐饮单位、学校(单位)食堂等量化分级制度实施率达100%,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合格率100%。
  三、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适应当前机构改革磨合整合的需要,弥补制度缺失,加快“废、改、立”的进度,修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适时梳理补充完善和公布权责清单。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
  第三节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执法体系
  一、统一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统一和规范食品药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抽检、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等规范化操作规程,建成一体化、标准化执法操作规程体系。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证据管理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二、严格执法稽查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建立食品药品整治新常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执法部门执法办案工作实施监督考评。州级执法机构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区域协调能力;各县市执法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要继续推行网格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查、报告和快速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主办执法人员负责制度,试行主办执法人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专栏3: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工程
  1.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
  2.“餐桌污染”源头治理行动。
  (1)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行动。
  (2)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3)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专项行动。
  3.开展高风险药械品种专项检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冷链药品专项整治。
  4.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及专项整治。每年确定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生鲜乳、瘦肉精、生猪屠宰等监督执法力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5公共餐饮用具检查专项行动。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治理。
  7.食品生产企业周边污染源排查和环境执法行动。
  8.全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9.楚雄州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餐饮服务专项检查。
  10.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全州范围内布置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清真食品餐饮企业、清真畜禽屠宰企业。
  三、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深入推进我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广泛运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楚雄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建设。推进县市公安机关设立专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侦查机构,赋予其“四品一械”刑事案件侦查职能。建立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检验鉴定机构,完善鉴定和评估工作规范,建立行刑证据互认、证据转换工作机制,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使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惩重处常态化。
  四、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基本需要,加快推进实施《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重点加强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抽样专用车、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置,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强化基层快检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快检设备,将快检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等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专栏4: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工程
  1.成立州、县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根据轻重缓急原则,重点加强县级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到“十三五”末,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5%以上。
  3.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业务用房达标率达到80%。
  第四节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负责、规范建设的原则,以州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区域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站为基础,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一批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使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
  专栏5: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1.全州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项目。2017 年前完成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配齐检验检测机构设备。“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开展检验能力扩项认证,争取达到药品200项、医疗器械45项、化妆品60项、洁净间9项、食品300项、生活饮用水50项,基本满足全州“四品一械”监督检验的需要。
  2.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逐步设立全州9个县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分批协调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整合县域内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等资源,打造综合性的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3.卫生系统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为满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基本检测指标要求,到2020年,州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达158项,10个县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达65项,具备生活饮用水53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品安全技防设施建设项目。在全州所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后厨、餐厅关键部位安装监控设备,确保食品加工、学生就餐等环节安全、可监控。全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校生规模达到2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培训相关人员负责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全国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2011—2015)建设项目100%通过验收,全州县市级60%以上的检测机构通过认证。
  6.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本级财政安排资金预算,每个站完善设施设备,全面满足农、畜、水产品检测需求。计划争取每年安排2个县市实施,年投资30万/个,共60万元。
  二、提升审评审批能力。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体系,优化审评认证流程,提高审评认证效率和质量,推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审评认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审评认证专家培养计划,培养有影响力的审评认证专业人才。建立审评认证检查缺陷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缺陷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产生原因进行溯源追查,预防潜在生产风险的发生。
  第五节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
  一、建立全州统一的信息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和信息化基础,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应用效能,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和服务。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网络连接,建成覆盖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纵向专网),完善相应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协同应用支撑体系;建立涵盖“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指挥调度等六大业务平台,并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二、建立食品药品溯源管理系统。积极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终端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手段,大力推进食品药品“互联网+”行动,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重点建立从源头开始的覆盖全州种植业、畜禽业、水产业等录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促进超市、批发市场倒逼生产者建立可追溯体系,基本健全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控、责任可查”的监管目标。加大对食品追溯体系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可追溯体系的认知度,强化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抓好源头管理,加强各环节信息有效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追溯链条,建立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联结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重点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为质量追溯培育载体。
  三、推进信息公开。建立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日常监督检查、信用等级评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解疑释惑,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
  专栏6: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
  1.食药监管信息化基础设备及网络连接项目。完善基础搭载系统包括服务器、网络、数据安全等的硬件设备配置工作,建设州、县、乡镇三级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纵向专网和覆盖市县、辐射乡镇的突发事件直报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
  2.监管业务平台建设项目。州、县分级负责建设各级“四品一械”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公共服务、应急管理、决策支持、指挥调度等业务平台,涵盖“四品一械”的受理、审评、审批、认证、评价、稽查、应急等全链条业务管理。实现辖区内“四品一械”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纳入系统管理;县建立药械日常监管系统、餐饮日常动态报送系统、保化动态报送系统、行政执法系统、食品原产地可追溯系统、诚信系统。
  3.数据库建设项目。建立各级“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产品(机构)、企业基础数据库,企业生产、经营、使用活动情况数据库,监测信息数据库和诚信数据库;建设部署数据交换及集成平台;实现与监管业务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
  4.移动执法终端配备项目。为监管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流通各个环节动态监管。
  第六节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州、县抽检监测资源力量,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运用。加大抽检监测经费保障力度,保证抽检监测范围和样本量,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依据。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网,实现信息互通。
  二、提升药品安全性监测能力。完善药品安全性监测体系,形成全覆盖的州、县、乡三级监测网络;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搭建哨点监测平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药物滥用和化妆品安全监测平台,拓宽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风险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
  专栏7:全覆盖的风险监测评估工程
  1.州、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性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州、县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满足日常监测报告、分析评价、调查核实、培训教育、投诉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2.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哨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哨点建设,监测哨点覆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部分医疗机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实现信息渠道畅通。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建立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延伸到所有行政村,监测点覆盖所有县,监测样品覆盖全州主要食品种类,监测环节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监测指标覆盖常见污染物,监测样品数量按每年5%的比例逐年增加。
  4.食源性疾病综合监测项目。重点建设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 
  5.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站建设项目。在完成建设并通过“双认证”考核的州、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当中,选择2家具有较强技术水平和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检测机构,建设成为区域性风险监测评估试验站。
  6.粮食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建设。推进州内粮食安全监测网点布局,形成州、县网络建设体系。
  第七节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州、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定期修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总结评估等规章制度,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督促指导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报送、视频会商、培训演练等功能的应急信息平台。配备办公通讯、应急车辆、现场调查采样取证和现场快速筛查等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快速抵达、现场快检及信息报告能力。依托现有资源,遴选一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立和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检验检测任务。建立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的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组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的作用。
  三、开展应急培训演练。依据国家和省应急管理指导要求,结合楚雄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培训资料,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监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监管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应急管理培训。开展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培训。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仿真模拟和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制度。构建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医院、开办食堂等集体用餐场所的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网络,建立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制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快速报告。
  专栏8: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以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相关专家等为主,建立楚雄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适应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应急演练项目。建设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案例库,加大案例剖析式培训力度。分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监管人员的组织协调、媒体应对以及协同应急等能力。
  3.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加强食品药品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高效、权威的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4.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覆盖州、县,辐射乡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第八节  构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
  一、完善信用收集公开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征信系统,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生产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和动态评价,确保记录的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和及时。推进信用信息各部门机构间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
  二、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建立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的食品药品安全激励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让失信者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在大中小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批发商和销售企业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九节  构建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支撑体系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队伍专业、年龄结构,充实和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医学、法学等专业行政监管力量,使之能够与监管职责相匹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发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鼓励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探索建立并实施检查办案津贴、基层监管人员岗位补贴和检验检测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防护津贴制度。
  二、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完善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培训、考评激励、职称晋升等制度,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新机制。有计划地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实验室管理人才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总体水平,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专家咨询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智库”建设,成立楚雄州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建咨询专家库,细化专家专业分类,组建若干专家组,开展咨询服务支持,提高监管决策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营造企业家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强化企业家队伍培养的多元平台,建设一支政治有地位、成长有平台、队伍有梯次、政策有扶持、发展有动力的企业家队伍。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引导企业优化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专栏9: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发展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项目。加强急需紧缺技术监督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检验检测人才,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外聘机制,拓展专业技术职务上升通道。
  2.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项目。全面推行各类监管人员任职职业化培训;重点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实施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主管负责人实施调训;培养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
  第十节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一、加强公众科普宣传和舆论监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宣传普及,丰富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内容,使宣传活动更贴近群众。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建立媒体沟通合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培育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发布事件处置、风险评估等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络,拓展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快速受理、高效处置。依托楚雄州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构建并理顺州、县、乡三级投诉举报办理网络,打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品牌,加强12331与12345、12315、12365等相关热线联系,形成上下协调、左右畅通的联动机制。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壮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信息员、监督员等群众性队伍,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支持食品安全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保健食品行业协会、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协会组织、行业商会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协同共治。
  专栏10:食品药品社会共治工程
  1.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
  2.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立体化科普宣传项目。创新科普宣传形式,搭建科普宣传平台,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青少年教育项目,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
  3.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对属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细化分解《规划》任务,合理确定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节  完善政策措施
  切实发挥《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州级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三节  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科学划分监管事权与支出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严格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第四节  严格考核评估
  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名词解释
  “四品一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责。
  “四个最严”: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上强调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求实行“四个最严”: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惩罚、实现最严肃的问责。
  “四有两责”:汪洋副总理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和监督抽检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