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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Z/2018-0515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18〕2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会议纪律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事关政府形象,体现领导干部的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会风会纪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全州政府系统会议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准确、全面落实。但目前还存在无故缺会、替会、迟到、早退、不集中精力参会等现象。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纪会风,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46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刻认识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查找会纪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二、严格按照要求参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的范围安排人员参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委派他人替会。特别是通知明确要求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参会的,原则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代替,确因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活动、因公出差、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安排他人参加会议。州人民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须向州人民政府领导请假,获同意后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书面请假说明。

三、严格执行参会报告制度

参会部门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参会人员,并按照规定要求向会议主持人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同时要及时清查通报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原则上须提前10分钟签到后进入会场,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就坐;会议期间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会场;要集中精力开会,认真做好记录,不得交头接耳;要端正坐姿、不得打瞌睡,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不得在会场内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涉密的会议材料或会议内容带离会场或外传。

五、严格执行登记通报制度

会议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参会情况登记制度,会前统计到会情况,会中认真核对参会人员,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违纪情况进行严格登记,会后上报参会情况。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州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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