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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5_/2017-102600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7-11 17:22:00 文  号:楚政通〔2017〕50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7-01 11:16:54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发展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是贯彻落实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楚雄州能源产业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的通知》及《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州级重点产业发展联动机制的通知》(楚发改产业〔2016625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工作,现就建立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目标

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目标:新材料产业发展以打造钛产业链和木塑产业链两条产业链为主线,以建设中国绿色新钛谷产业园区(云南省新材料生态产业集群示范园区土官片区)和南华木塑产业园区2个新材料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品质钛基3D打印粉材研制及汽车粉末冶金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项目、低成本大卷重高品质钛带与多品种钛及钛合金材延伸加工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争取全州新材料产业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色能源产业围绕资源换产业,打造绿色能源全产业链,实现关联企业的集群式发展的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思路,努力争取把楚雄州打造成为千万千瓦级绿色能源示范基地,带动年产50万千瓦—100万千瓦的风电机组和年产1000万千瓦的单晶硅片及相应配套的风电、光伏上下游产业聚集的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二、建立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

为全面分析研究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新材料和绿色能源转型升级发展,建立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领导机制、部门联动会商机制、产业招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政企联动机制五大机制。

(一)建立推进领导机制

加强对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领导,及时研究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制定扶持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建立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领导机制,成立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

   长: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长:李志勇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晓鸣  副州长

                     苏铸红  州政协副主席

主抓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

配合部门: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监局、州科技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合作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10县市人民政府

顾问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能建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

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性高,绿色能源特别是新能源项目需取得国家年度下达的建设指标方能实施,而云南省新材料产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主抓,云南省新材料生态产业集群示范园区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联合推进。为保证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顺利开工建设,需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对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特别是新能源项目是否符合关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核实,避免企业的投资风险和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

配合部门: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三)建立产业招商机制

为做好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做好协调服务,促进一批质量高、效益好、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成功招商,落地投资建设,建立产业招商机制,招商引资工作以州招商合作局为责任部门,关职能部门配合,通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落户楚雄。同时,对已落地投资建设的项目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早投产。

牵头部门:州招商合作局

配合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10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1. 主抓部门职责(州发改委、州工信委):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落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关于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协调办理需提交推进组审议的重大事项;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报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决策;统筹抓好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牵头研究制定关配套政策,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及扶持资金,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做好楚雄州工业企业天然气利用工作。

责任领导:马国雄  州发改委主任

                     解正伟  州工信委主任

分管领导:洪    州发改委副主任

                     罗志清  州发改委副主任

                     何正祥  州工信委副主任

人:韩新平  州工信委原材料科科长

                        州发改委高技科科长

                        州发改委新能源科科员

2. 配合部门职责

州林业局:指导用地单位组织使用林地申请材料,负责协调使用林地的报批。

责任领导:李光彪  州林业局局长

分管领导:柏雨风  州林业局副局长

人:普发彬  州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手续的报批,确保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用地指标。

责任领导:胡有刚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分管领导:雷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人:杨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长

州环保局: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报批协调。

责任领导:苏光祖  州环保局局长

分管领导:黄丕刚  州环保局副局长

人:王彩彪  州环保局环评科科长

州水务局: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关手续的报批协调。

责任领导:李富才  州水务局局长

分管领导:刘仕举  州水务局副局长

人:张    州水务局水资源论证科科长

                     贺廷荣  州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科科长

州住建局: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及园区住建关选址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建云  州住建局局长

分管领导:李    州住建局副局长

人:柳文兴  州住建局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

州科技局:负责协调省科技厅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并研究出台我州支持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领导:李    州科技局局长

分管领导:吴启荣  州科技局副局长

人:郭绍云  州科技局工高科科长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及园区建设、运营中的大件运输协调,负责帮助有关县市协调园区道路规划、建设,负责高速公路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曹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分管领导:王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人:周晓东  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州统计局:负责按照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统计监测,并按月提供关数据。

责任领导:戴凤玲  州统计局局长

分管领导:陆赵李  州统计局副局长

人:姚仙龙  州统计局工业投资科科长

州安监局: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建设、运行有关手续办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张    州安监局局长

分管领导:符洪彩  州安监局副局长

人:余加兴  州安监局副调研员    

州招商合作局:负责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领导:张鹤雁  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分管领导:严涛聪  州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人:潘海军  州招商合作局招商科科长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负责落实解决新材料项目企业用电协调服务和绿色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工作,负责绿色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企业用电协调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蔡葆锐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局长

分管领导:王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副局长

人:张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电网规划专责

10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等方面的问题,对县市级无法协调的,要及时向上汇报,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楚雄市:

责任领导:杨俐昆  楚雄市市长

分管领导:邹顺伟  楚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人:向正东  楚雄市发改局能源科科长

双柏县:

责任领导:梁文林  双柏县县长

分管领导:王为周  双柏县副县长

人:李泽莅  双柏县经信局局长

                     方才华  双柏县发改局副局长

牟定县:

责任领导:赖有常  牟定县县长

分管领导:刘    牟定县委常委、副县长

人:施    牟定县发改局副局长

南华县:

责任领导:何文明  南华县县长

分管领导:杨芳亮  南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刘黎华  南华县发改局局长

姚安县:

责任领导:雷    姚安县县长

分管领导:李    姚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施晓燕  姚安县发改局能源股负责人

大姚县:

责任领导:刘文跃  大姚县县长

分管领导:苗少华  大姚县副县长

人:初怀俊  大姚县发改局能源股负责人

永仁县:

责任领导:李明峰  永仁县县长

分管领导:罗翠明  永仁县副县长

人:刀云东  永仁县发改局副局长

元谋县:

责任领导:吴海芬  元谋县代理县长

分管领导:周应张  元谋县副县长

人:刘树翠  元谋县发改局能源股负责人

武定县:

责任领导:李    武定县县长

分管领导:周廷质  武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施龙成  武定县发改局副局长

禄丰县:

责任领导:杨继周  禄丰县县长

分管领导:段元生  禄丰县副县长

人:王志刚  禄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3. 邀请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中国能建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顾问单位支持楚雄州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为楚雄州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以及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五)建立政企联动机制

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需办理的手续和事项多,为便捷、高效、优质为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建立政企联动机制。要建立完善政企双方联络员制度,政府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和联络员要加强对有关企业的联系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同时,有关企业也明确1名联络员,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接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的政策变化、关要求,确保政企双方信息畅通,为新材料和绿色能源项目推进提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需协调和办理的事项多、难度大,需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动。为此,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和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的原则,高效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因部门工作不力造成延误影响的,要对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年度实施方案,在报请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审定同意后,报送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各配合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工作动态、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典型做法和好经验等事项各县市及有关部门每月要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3日前报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州发改委新能源科刘凯,3369142;州工信委原材料科韩新平,3389316)。

 

 

                          

 

                              20177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