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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3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3 10:58:00 文  号:楚政办通〔2008〕2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8-03-28 09:29:09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82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全州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水库安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楚雄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对全州列入全国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2件中型病险水库和79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明确县、市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措施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建立云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执行。

 

附件:楚雄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

 

  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