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4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06-06 09:13: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6〕4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6-05-27 17:06:06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现场会议以及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2号)要求,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全州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建立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实施一批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涉及的农田水利项目。全面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初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基本形成。积极推进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范围、程度大幅提升,多方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主要任务

针对农田水利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各地实际,分区域、有重点地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增强经验推广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坝区。以大中型灌区建设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6项机制,加快解决灌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二)山区。以小型灌区和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6项机制,加快山区水利扶贫开发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山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山区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

(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7项机制,破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区得到良好保护。

三、2016年工作重点

(一)重点项目

1.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争取完成年投资1.15亿元,实施第六批双柏、永仁、武定,第七批姚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384件,楚雄市子午镇挖铜山区水利整村(乡)推进项目145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2. 各县市要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改革试点工作,各县市选择至少一个点开展试点工作,并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一是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统一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二是突出农民是项目的直接受益主体、自愿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支农项目为切入点,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推行民办公助。三是以村为单元,在乡镇引入竞争立项机制,对项目方案、机制创新、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尤其是对农民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得力的地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支农项目资金支持。

(二)重点区域

楚雄元谋、永仁区域。以元谋大型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万亩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一是各县市分别制定2016年项目推广计划,并于201665日前报州水务局备案。计划方案要量化到项目,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时间节点,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各县市分别制定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和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于2016610日前报州水务局备案。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州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农田水利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也要逐级建立完善相应机制,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县级政府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指导作用,科学整合各方资金项目,规模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是各县市在科学整合水利、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于2016630日前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项目清单、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资金来源、确定完成时限。

(三)明确责任分工

州水务局:牵头做好全州农田水利建设统筹组织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州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确保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各项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有效落实。

州发改委:负责制定出台全州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政策,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的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筹措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配合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建立,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州环保局:配合做好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州农业局: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2016630日前提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清单,及时启动实施有关产业发展工作。

州质监局:配合做好完善初始水权分配机制的推广工作。

州扶贫办: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全面推广落实工作。

(四)做好前期工作

各县市在农田水利项目前期方案编制中,要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切实把好机制建设关,项目机制方案审定后方可进行工程方案的审批,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到实处。

(五)强化检查考核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全面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下一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1612月,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水务局配合,对各县市本年度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六)加强宣传培训

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和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县市要切实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扎实打好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工作基础。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