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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5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1:00 文  号:楚政办发〔2003〕5号
标 题:
楚雄州2003年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03-02-15 09:32:07

楚雄州2003年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楚政办发〔2003〕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我州中药材基地建设发展,实现中药材种植品种结构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具有区域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彝药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现就抓好2003年全州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执行。
  一、任务目标
  (一)计划面积:2003年,全州计划种植面积36000亩,较上年增长42.3%,其中,建种子(苗)基地13个,面积2000亩,示范样板18个点,面积3000亩(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二)计划品种:现阶段建议各承担单位和执行单位重点推广种植露水草、当归、黄芩、苦良姜、桔梗、板蓝根、白扁豆、红花等8个种植技术成熟,市场行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利润空间的品种,同时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有计划地朝规模化方向培育种植新的中药材品种。力争在2 —3年内,每个适宜品种州内种植达到5000亩以上规模,形成主导品种,产生规模效益。对于重楼、茯苓、灯盏花、半夏4个特色、道地药材品种,要提高技术含量逐步加大示范、推广力度。
  (三)技术目标:推行和实施GAP技术规范种植;加强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推行实施提质增效的生产技术;制定道地药材技术标准;建立“彝药种质园”,进行彝药药物品种保存、展示和研究,发展绿色药材,为彝药产业的壮大提供技术保障。
  (四)市场目标:协调运作,优先满足州内市场需要;瞄准几个国内大型中药材市场,打出彝药品牌;增强中药材初加工厂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其省内外市场份额。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各县(市)务必认真领会州委、州政府关于抓全州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精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是国家中药现代化建设专项计划之一,也是我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内容,是农民增收的一条新途径;要尽快建立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相互沟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各县(市)科技局牵头主抓;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我州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各级部门要切实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造良好环境,积极为基地建设解决场地、水源等问题,真正形成有利推广中药材基地建设的高效和谐的管理机制。
  (二)突出重点,加大扶持。
  1、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是200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州级将专列中药材种植基地专项扶持资金,各级财政应匹配相应资金,对种子(苗)示范科技基地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兼顾扶持中药材初加工企业、中药材营销企业和中介组织。
  2、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规定,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大研究投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提高中药材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支持药材营销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发展订单药材,努力开拓市场。
  3、集中力量对部分优势企业进行项目资金、技术提升、科技攻关、产品研发、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扶持,打造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彝药产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狠抓技术示范,做好引导工作。
  要研究成立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和GAP规范研究机构,同云南省中药材技术指导中心建立联系,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中药材种植技术带头人、管理者和乡土专家,对中药材种植的GAP规范、技术标准和其他生产管理技术进行研究、推广。种子(苗)基地和示范样板基地必须严格按照GAP规范进行种植,达到国家中药材种植质量标准,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新经验,形成具有指导性、符合我州生产实际的技术规范,做好示范引导;其他种植基地也要高起点,严要求,大力推行和实施GAP规范,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远离污染严重地区,防止农药、化肥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等不符合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的产品出现;大力推广组织培养技术,种苗脱毒技术,提供优质种苗,为规模化发展提供种源保证,大力推广漂浮育苗、立体栽培等生产管理技术,提质增效,提高中药材行业的标准化水平,保证我州中药材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保护种植农户和企业单位的利益和积极性;积极筹措经费,对种植单位和种植农户进行技术培训,聘请专家直接到现场进行种植指导。对于示范样板承担单位,要求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村社、品种、面积、技术措施、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执行人和责任领导等,上报州科技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深入研究项目计划,积极申报立项。
  要以基地为基础,对达到规模和要求的各县(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单位,州科技局要组织专人指导其立项申报国家和省中药现代化发展专项计划,同时深入研究各领域系统的发展计划,符合条件,达到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上报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深入的科学研究、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产品开发等工作,带动和扩大种植面积,培强做大我州彝药产业。
  (五)齐头并进,开拓市场。
  要大力发展中药材经营企业、流通中介组织或营销协会,不断培育壮大中药材营销队伍,争取建立楚雄中药材交易中心,吸引外地客商,走市场、生产、订单、营销一起抓的路子。依托药材经营企业、中介组织、个体经营户,利用其与河北安国、成都荷花池、广西玉林等国内几家大型中药材交易市场已建立一定联系的条件,发展订单生产,结合市场需求,有计划、有规模地组织一批彝药品牌进入药材市场;积极培植新兴中药材初加工企业,壮大培强原有4个初加工企业,通过技术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开发中药材生产潜力等手段,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其市场份额;组织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研究分析州内各制药企业的生产原料需求和准入标准,有的放矢地组织生产,统一协调,优先满足州内市场需求。
  各县(市)务必将此项工作作为2003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计划任务,并于3月上旬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州科技局,由州科技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并上报省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争取上级扶持。

                       二OO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