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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3005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3 10:58:00 文  号:楚政发〔2008〕1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荣获2007年云南名牌产品和云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的决定
成文日期:2008-04-29 09:42:51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荣获2007年云南名牌产品和云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的决定

 

楚政发〔20081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7年,云南开关厂生产的云开牌中高压六氟化硫断路开关设备、户内金属铠装移开式封闭开关设备产品和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勤丰牌过磷酸钙产品被云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为云南名牌产品。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的映塔商标被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楚雄州荣获名牌产品企业奖励的通知》(楚政通〔200472号文件)有关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鼓励更多的楚雄企业进入云南名牌行列,激励全州各类经济组织积极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全面提高楚雄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一、对产品荣获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云南开关厂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鉴于获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的勤丰牌过磷酸钙产品已于2006年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并于2007年获得州人民政府5万元奖励,对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给予5万元奖励。

三、对产品商标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给予5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质量管理和争创名牌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州直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受表彰企业及其产品、商标的宣传力度,为我州实施名牌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