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5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7:00 文  号:楚政办发〔2008〕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成文日期:2008-02-20 08:47:52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楚政办发〔200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中央、省驻楚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州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州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56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全州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 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发展服务业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建设活力楚雄、构建和谐彝州的内在要求,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就业和消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我州服务业发展状况,提高全州国民经济核算质量,预警和监测服务业各行业发展进程,对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升宏观经济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我州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对服务业发展实施科学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有关部门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州成立州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小组,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机构,充实调查力量,尽力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严格履行职责,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加强服务业统计的基础建设,认真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作为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服务业统计制度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统计调查,积极配合、支持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工作。全州所有调查对象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统计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统计调查,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加紧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加强服务业统计,必须按照既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又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要求,立足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统计改革。重点是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有机结合的统计报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所需指标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基础指标相结合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四、分工协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全社会的综合统计调查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部门分工协作的方法组织实施。
    统计部门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组织协调,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任务,协调各部门搞好统计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强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建设,搞好对各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指导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管理行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要制定部门统计调查数据报送和质量审核验收制度,规范调查数据的发布程序。要认真组织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统计调查工作。
    人事、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 门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及时提供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为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工作要求、职责分工,负责对部门所管理的行业内所有单位实施基层统计调查,并按照制度规定上报调查结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加强业务统计的基础上,在所辖业务范围内,逐步建立经常性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统计制度。要积极研究和探索统计调查方法改 革,并根据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统计调查方法。
    五、强化保障,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
    建立健全全州服务业统计网络,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是我州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编制、财政等部门必须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支持,保证区域内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或指定相应统计机构,明确专人、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联系人,并报同级统计部门备案。 服务业统计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