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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500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5:00 文  号:楚政办发〔2008〕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奖惩的决定
成文日期:2008-01-25 09:08:5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奖惩的决定

楚政办发〔200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7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指标控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07年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38起,死亡164人,受伤322人,直接经济损失903.8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8.37%、下降5.75%、下降26.48%和上升58.56%,死亡人数占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2007年度控制指标171人的95.91%,少死亡7人,圆满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根据《2007年度楚雄州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州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24日至31日组织5个考核组,对10县、市人民政府和15个州直部门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出一等奖3个县和5个部门,二等奖5个县和10个部门,基本合格1 个县,不合格1个县。具体奖惩如下:
    一、县、市人民政府
    一等奖3名,奖金各60000元:禄丰县人民政府,武定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5名,奖金各40000元:双柏县人民政府,楚雄市人民政府,大姚县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永仁县人民政府。
    基本合格1名,姚安县人民政府,不奖不惩。
    不合格1名,牟定县人民政府。牟定县县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县长各惩500元,共1000元。由州安监局督促,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罚金上交州财政。
    二、部门
    一等奖5名,奖金各15000元:楚雄消防支队、州水利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质监局。
    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0元: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队、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文化局、州气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经委。
    三、奖励10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3000元,款拨州安监局兑现。
    四、州安委会按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奖励资金之和的10%奖励55500元。款拨州安监局兑现。
以上共兑现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奖金653500元,由州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兑现。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克服不足,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