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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601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3-24 15:48:00 文  号:楚政办函〔2017〕2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3-10 18:04:57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310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州战略,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楚雄州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按照着力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实施质量品牌促动,坚定不移的实施质量强州战略。以质量品牌提升为主题,充分发挥质量品牌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引领经济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品牌,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政府服务质量,推动2017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7年,质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一)产品质量。全州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重要工业产品及食品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使公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全州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装配式建筑。实行全能耗建筑节能评价制度,着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全州城市单位建筑面积实际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显著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政府核心竞争力。围绕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商事服务、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金融环境;实施六轮驱动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协同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要素市场,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和流程。到2017年底,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1/3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50%以上。从2017年起,在全州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服务质量。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加快建立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新兴服务业健康发展2017年,全州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重点企业、重点服务窗口基本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普遍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环境质量。全州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6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达到90%以上;楚雄市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绿地率达3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3.5%以上。全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0%100%。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5%以上,70%的村庄达到绿色村庄,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构建绿地、绿道、林地三位一体的绿化生态系统,打造宜居城市和绿色竞争力。(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品牌建设。健全品牌创建机制,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分类施策,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品牌培育、推广活动,加大品牌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省、州、县三级品牌联动培育工作机制,以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为载体,率先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中,着力打造一批代表楚雄特色,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信誉度高、消费者喜爱的楚雄品牌。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引导企业强化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信誉,提高品牌价值。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楚雄品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楚雄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为品牌提升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着力打造品牌楚雄,实现培育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的目标,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重点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创建品牌,形成拥有一批、培育一批、挖掘一批的品牌建设工作格局。鼓励企业实施以注册商标、名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为抓手的品牌发展战略,在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质产品中加快培育一批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市场有影响力的楚雄本土品牌。推动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年内完成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1个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规划、启动一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申报工作、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个以上、云南名牌产品3个以上、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6家、启动第二届州政府质量奖评选。(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年内新增注册商标1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9件以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年内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20个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5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推动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推进实施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开展QC小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五小,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力度启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企业以提升产品实物质量为主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做好第二届州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积极参与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质监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质量安全一是严格食品生产监管,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切实加强生产源头治理,规范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率。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保健食品标识标签不规范、国产非特备案中化妆品标识标签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推进药品生产企业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GMP企业(生产线)专项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源头整治,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儿童用品、家居用品、纺织服装、电线电缆、复混肥料、建筑材料、车用油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地埋管材等产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双打质检利剑行动,综合运用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监督检查、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制度,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证后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市场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行为。五是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围绕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五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和工程施工监理,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的日常监管,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切实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及水利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着力提升服务业质量。一是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索取高额回扣、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自费项目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团队质量监管,完善旅行社的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实施优质旅游服务计划,广泛开展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和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加快旅游行业游客评价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三是不断拓展金融产品应用服务范围,加强电子金融渠道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持续优化金融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加强保险公司服务监督,完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制度,建立覆盖保险销售、保单存续、理赔给付、投诉处理和客户服务等各环节的服务评价体系,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不断改进行业服务水平,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四是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管理,开展普遍服务监督检查,加强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推动邮政、快递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电信行业经营监管,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做好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工作,不断提升电信行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州旅发委、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邮政管理局、楚雄银监分局、楚雄州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大力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围绕烟草、能源、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八大新兴产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进一步整合开放公共科技服务资源,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大力发展低碳制造业。落实国家、省、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在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加快取缔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活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重点企业碳排放认证制度,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广泛开展质量标杆对比提升活动。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试点开展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推荐活动。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大对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质量标杆企业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质监局、州林业局、州旅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持续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展中国驰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云南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政府质量奖、三品一标农产品等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加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指导服务。大力发展区域品牌,鼓励和发动产业聚集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云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等。加大品牌推介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楚品出滇推介展销活动,推动更多楚雄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将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责任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保障机制等,切实抓好落实。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品牌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时限要求、保障机制等,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方案于2017320日前报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质监局)。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推进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牵头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实行季报制,分别于4575日、105日、1230日前将季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州政府督查室、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考核,并适时通报推进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州委州政府对州级部门和县市综合绩效考核依据。

 

附件: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类别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产品质量

重要工业产品及食品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稳定在90%以上

州质监局、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

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合格率

保持在96%以上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3

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保持在95%以上

州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4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

达到100%

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5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

达到100%

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6

政府核心竞争力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环节、申报材料

减少1/3以上

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级有关单位

2017年底

7

审批效率

提升50%以上

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级有关单位

2017年底

8

服务质量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达到85分以上

州商务局、州发改委、

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9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达到80分以上

州商务局、州发改委、

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0

环境质量

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

不低于60%

州环保局、州水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1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

达到90%以上

州环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2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6%

州住建局、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3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2%

州住建局、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4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

州住建局、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5

环境质量

全州森林覆盖率

63.5%以上

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州住建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7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州住建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8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达到60%以上

州住建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19

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达到25%以上

州住建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0

绿色村庄比例

70%

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1

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庄比例

95%以上

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2

品牌建设

完成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

2

大姚县、楚雄市各1

2017年底

23

完成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规划

1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4

启动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申报工作

1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5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2个以上

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6

云南名牌

3个以上

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7

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

6

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8

新增注册商标

100件以上

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9

云南省著名商标

9件以上

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30

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1

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

31

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20个以上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