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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0_/2017-1026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4-21 08:36:00 文  号:楚政办函〔2017〕3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4-10 17:40:44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17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410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17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3号)精神,按照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要求,加快推进楚雄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2017年度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产业结构,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国土开发强度、城市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优一产,调强二产,调快三产,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县域大气环境、重点流域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完成年度总量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优化空间结构,形成功能分区明确,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的空间布局。创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区带,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向特色化、现代化和系统化发展,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楚雄州两屏即南部哀牢山生态屏障、北部生态屏障,两带即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结合楚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源点保护区的散状分布,逐步建立两屏两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体系。(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协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

(二)加快实施《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实施退耕还林、水源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开展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改造,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国家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重点,强化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生态系统、重要景观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猎杀、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加强森林火灾、外来有害生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障森林等自然资源安全。加强湿地保护,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开展一般湿地认定,稳定湿地保有量,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加快推进楚雄哀牢山国家公园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突出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核桃等绿色产业基地建设,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

(三)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向特色化、现代化和系统化发展,优化全州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构建冬早果蔬开发带、滇中粮仓优势带、木本粮油产业带、生态特色养殖带、开放合作经济带,创建绿色高效粮食、有机绿色果蔬、特色生态畜禽、高效木本粮油农业示范区,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加快发展。以生态食品或绿色健康食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加强原料生产、产品加工、网络营销3个关键环节和产业链建设,建立一批生态环保的绿色原料生产基地和特色型、加工型、品牌型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提高农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坝区耕地保护,加强农田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大耕地生态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提高土地资源、水资源、化肥、农药的利用效率,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加强秸秆、畜禽粪污以及其他农林废弃物多级综合利用,开展农业生物综合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开发复合生态循环农业,充分利用林业三剩物,大力发展林木废物综合利用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州农业局;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林业局)

(四)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推进多规合一。推进山地城镇开发模式,有序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分类发展山地组团、传统城镇中心、产业新区、旅游服务等类型城市综合体。以楚雄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年)》所确定的楚雄州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集约利用地下空间,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和规划系统,加强城市地下管廊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入廊管线,逐步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线改造;充分利用中缅油气管道资源,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网和城市间输气支线建设,积极开拓天然气利用市场,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天然气利用领域协调发展。提升城镇供排水、防涝和雨水收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着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进程。加强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控制,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渗滤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适时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处理设施,实现生物质资源的综合利用。实施一计划六方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

(五)加快科技创新和运用。加强对水土流失、水污染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逐步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切实提高环境质量。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坚持淘汰落后产能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推广应用一批共性技术,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支撑,支持工业废弃物、塑木等特殊性能复合材料研究开发。大力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在人口健康、水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创新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推动烟草和冶金化工两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五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石化、商贸物流、新兴服务三大成长性产业。统筹推进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坚决避让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协办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环保局)

(七)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减排单位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能效提高,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行公交优先战略,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加强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牵头单位:州工信委;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环保局)

(八)加强水、土地、矿产资源等节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和用水总量控制,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严控无序调水和人造水景工程,提高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根据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加强项目用地审查,限制产能过剩行业、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提升工业用地效益,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推进农用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矿区土地复垦工程和城乡统筹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好基本农田,稳定耕地、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编制实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准入管理,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严格控制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集约、高效、绿色开发矿产资源。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矿地和谐,切实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

(九)加强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涉气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分解落实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加快淘汰注册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和管理,加强工业、道路扬尘、燃煤锅炉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龙川江西观桥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西观桥断面水质。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区分类保护地下水。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土壤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楚雄州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南华县砷渣、牟定县镉渣、禄丰北甸河砷渣等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药化肥氮磷源头控制,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协办单位: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继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工作进度,完成州、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分类制定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完成资料移交。楚雄市继续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拓展信息平台应用,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武定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仪式点,为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性保障。探索完善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内容、方式、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开展南华县、姚安县县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通过总结2015年以来我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的经验,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楚雄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按照计划推进《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年内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协办单位: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确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要方案,统一部署全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各项任务,围绕自身工作职能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加强交流合作。紧紧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充分发挥楚雄州的区位、资源、民族文化优势,借鉴其他省份在节能减排、绿色产业、绿色融资、低碳发展等生态文明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和交流,切实把握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的机遇,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积极树立楚雄州生态文明新形象。

(三)抓好贯彻落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实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目标;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及省生态文明各专项资金支持,以项目支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及时将工作信息及工作总结报送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