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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1_/2017-1025005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03-03 11:37:00 文  号:楚政通〔2016〕1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全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6-02-25 17:24:04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全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全面完成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2016年全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全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是全州教育发展的重要体现和标志。教育发展指标能否完成实现,事关全州教育发展和民生的改善,事关十三五发展目标的实现。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职业教育受经济下滑、就业困难和专业与培养质量不适应等因素影响,吸引力不强、招生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职业学校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可行措施,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州政府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教育局分别对本县市和全州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净增在园幼儿、学前教育3年毛入园率、全部中职教育招生人数、州内中职教育招生任务等6项指标负责,州属各职业学校对本学校州内招生任务负责。各县市、州教育局和各职业学校要迅速将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下达,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部中职教育招生任务、州内中职教育招生任务按照本县市、州内生源统计(包括招到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职高、技校、五年制学生)。

三、严格督查考核。州政府督查室、州教育局要认真开展督查指导,从20166月起,对完成情况进行按月通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完成较好的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和严肃问责。年终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纳入州对县市政府和州教育局、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综合绩效考核。各单位也要将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成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楚雄州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指标任务分解表

             2. 楚雄州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任务分解表

             3. 楚雄州2016年中职教育县市招生任务分解表

                     4. 楚雄州2016年中职教育招生计划(任务)分解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2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