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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5_/2017-1026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5-31 14:40:00 文  号:楚政办函〔2017〕4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5-25 15:33:47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和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次、第2次、第3次常务会议以及九届州委第23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解决审批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职责分散、以批代管、效率不高等问题的重要举措。试点地区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站在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作为当前服从和服务全州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二、明确任务,细化分工

试点地区和州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楚雄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对标对表,加强沟通对接,协调推进改革。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统筹协调好各责任单位,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牵头研究,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改革有关工作,形成支持配合改革的部门工作分工和配合措施,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做好有关具体改革工作任务。在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及存在困难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报州政府审改办。

三、抓好督查,务求实效

试点地区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员、目标进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贯彻落实《楚雄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具体意见,并于20175月底前报州政府审改办备案(州委编办,联系人李俊,电话3389970,邮箱cxzbbsgk@126.com)。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要给予通报和相应处理确保工作按时限要求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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