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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201005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02-01 11:44:39 | 文 号:楚政办通〔2018〕10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和做好产业扶贫成效考核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18-01-29 11:54:32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和做好产业扶贫成效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州产业扶贫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7〕97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分解下达全州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产业扶贫成效考核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分解
2017年—2019年,全州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3.5万户贫困户和13.41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其中2017年脱贫1.12万户4.24万人,2018年脱贫1.54万户5.85万人,2019年脱贫0.88万户3.32万人;并持续做好已脱贫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巩固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邓斯云 副州长
副组长:阮建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光荣 州农业局局长
成 员:罗文慧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
钟建辉 州委农办主任
李光彪 州林业局局长
金 鸿 州移民局局长
李富才 州水务局局长
何正祥 州工信委副主任
起国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肖 燕 州旅发委副主任
彭金富 州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李琼会 州人社局副局长
张洪云 州科技局副局长
李 银 州商务局副局长
赵 江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明海 州统计局副局长
刘显昌 州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李 俊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
张剑昆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
吴纯勇 楚雄银监局分局长
王建新 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农业局副局长李维峰、州财政局副局长起国华、州扶贫办副主任孙正新、州林业局副局长黄大斌、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李俊担任。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州级农业系统抽调。
(二)职责任务
1.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产业扶贫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解决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州产业扶贫工作。
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全州产业扶贫工作措施和考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产业扶贫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产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承担产业扶贫宣传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立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召集人的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产业扶贫工作事项,提出需要报请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建立产业扶贫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州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现我州扶贫产业跨越发展,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增收,州人民政府对10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定点帮扶单位产业扶贫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定点帮扶单位推进产业扶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县市、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定点帮扶单位主动履行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产业扶贫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产业扶贫发展目标。
(二)考核原则
1. 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保障作用,考核评价安排、部署、推动及落实的各项举措是否到位。
2. 注重规划统筹。将产业扶贫置于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框架内,考核评价产业布局、设计是否精准,是否切合贫困地区、贫困户发展实际。
3. 注重过程管理。尊重农业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考核评价在产业培育、模式构建中的具体做法。
4. 突出成效原则。以贫困户增收和贫困户主业脱贫为目标,考核评价产业扶贫各项举措带来的短期、中期、长期效益情况,以及各类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对象
1. 10县市人民政府。
2.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定点帮扶单位。
(四)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设置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两个方面,并分别设置二级考核指标。各考核指标的年度任务以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和楚政通〔2017〕97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准,根据年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1. 目标任务。(1)主导产业培育情况,考核贫困村有1个以上主导产业;(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情况,考核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例;(3)稳定增收项目及增长情况,考核贫困户有1个以上稳定产业项目,其经营性净收入占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70%以上;(4)贫困劳动力技术培训情况和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2. 组织领导。领导机构设立情况、扶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督导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等。
(五)评分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对考核的两个方面分别设置不同的基本分值,具体为:目标任务80分、组织领导20分,各项考核指标采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高分100分。
1. 县市。重点考核各县市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
2.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考核各成员单位落实楚政通〔2017〕97号文件中涵盖的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3. 州级定点帮扶单位。重点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含已脱贫户)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情况,主要包括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六)考核方式
1. 实行量化考核。产业扶贫考核工作由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单位参与,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产业扶贫绩效评分办法,分别对各县市、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2. 坚持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要确保2017年全州1.12万户贫困户和4.24万贫困人口,达到产业扶贫考核标准。从2018年开始,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每季度通报一次产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年终,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县市、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
(七)结果运用
1. 与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和综合绩效结果挂钩。将产业扶贫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年度脱贫成效主要内容;脱贫成效考核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2. 与干部年度考核和工作问责挂钩。州级各定点挂包帮扶单位要把产业扶贫成效考核结果,作为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贫困户帮扶责任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对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成效显著的,优先评定为“优秀”;对不认真负责、不能完成任务的,不能评定“优秀”,并予以问责。
3. 表扬。将产业扶贫考核得分,纳入脱贫攻坚表扬范围,予以表扬。
附件:1. 楚雄州10县市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分解表
2. 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总体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3. 州级定点帮扶单位产业扶贫目标任务表
4. 楚雄州产业扶贫绩效考核评分表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楚雄州10县市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
|
全州产业扶贫总目标任务
|
2017年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
2018年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
2019年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
|||||||
贫困户(户)
|
贫困人口(人)
|
脱贫贫困户(户)
|
脱贫贫困人口(人)
|
当年脱贫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
|
脱贫贫困户(户)
|
脱贫贫困人口(人)
|
当年脱贫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
|
脱贫贫困户(户)
|
脱贫贫困人口(人)
|
当年脱贫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
|
|
楚雄市
|
3460
|
13133
|
1510
|
5731
|
100
|
1950
|
7402
|
100
|
0
|
0
|
100
|
双柏县
|
1184
|
3868
|
384
|
1254
|
100
|
800
|
2614
|
100
|
0
|
0
|
100
|
牟定县
|
1313
|
4537
|
1313
|
4537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南华县
|
1753
|
7015
|
653
|
2613
|
100
|
1100
|
4402
|
100
|
0
|
0
|
100
|
姚安县
|
2347
|
8020
|
2347
|
802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大姚县
|
2860
|
11238
|
750
|
2947
|
100
|
2110
|
8291
|
100
|
0
|
0
|
100
|
永仁县
|
2624
|
9171
|
914
|
3195
|
100
|
1710
|
5976
|
100
|
0
|
0
|
100
|
元谋县
|
2005
|
6767
|
875
|
2953
|
100
|
1130
|
3814
|
100
|
0
|
0
|
100
|
武定县
|
15334
|
60482
|
1574
|
6208
|
100
|
5000
|
19722
|
100
|
8760
|
34552
|
100
|
禄丰县
|
2457
|
9897
|
857
|
3452
|
100
|
1600
|
6445
|
100
|
0
|
0
|
100
|
合计
|
35337
|
134128
|
11177
|
40910
|
100
|
15400
|
58666
|
100
|
8760
|
34552
|
100
|
附件2
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总体目标任务分解表(1)
|
|
州级成员单位
|
总体目标任务
|
州农业局
|
牵头抓好特色养殖产业,到2020年,带动2.8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特色养殖,人均出栏1头以上商品畜,人均纯收入600元以上。
|
牵头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到2020年,确保5.3万户贫困户19.3万贫困人口粮食种植总面积21万亩以上,总产量7万吨以上,贫困人口人均有粮350千克以上。
|
|
牵头抓好绿色蔬菜产业,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绿色蔬菜规模种植,新培植一批产业专业村。到2020年,带动1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户均种植蔬菜1亩以上,人均纯收入525元以上。
|
|
牵头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力争贫困人口较多的村,有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3.5万户以上贫困户,全部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产业。
|
|
牵头抓好产业扶贫模式创新,建立政府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长效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推动贫困户依法将承包土地、林地、资产,以出租、转包、托管、入股等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贫困户获得土地流转收益,股份合作收益、利益返还收益、务工就业收益,建立多方共赢、有利于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成果的稳定利益联结机制。
|
|
牵头抓好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在贫困地区着力建设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样板,推广适宜山地作业的新型农机具,推进贫困地区重点产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确保新品种、新技术进村入户,提高特色产业技术推广普及率;3年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次,确保技能培训覆盖全部贫困劳动力,每个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1-2项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认证、产地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工作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州农业局牵头抓好特色水果产业,州林业局牵头抓好以核桃、花椒为重点的特色林果产业,到2020年,带动3.5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林果种植,人均有2亩以上经济林果,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州农业局牵头抓好人工食用菌产业,州林业局牵头抓好野生食用菌产业,到2020年,带动2.4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食用菌产业,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上。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到2020年,带动1.7万户以上贫困户采用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耕地、林地8.84万亩以上,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上。
|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
牵头抓好烟草产业,每年引导和安排烤烟种植合同,确保2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烤烟种植,户均种植烤烟2亩以上,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
|
州旅发委
|
牵头抓好乡村旅游产业,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建成45个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村,35个以上旅游精品农庄和一批乡村旅馆、精品客栈和农家乐,培育800户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户,辐射带动0.5万户以上贫困户受益,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上。
|
州财政局
|
牵头抓好惠农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县市对贫困户的农机、地力、退耕还林、草原生态等生产性补贴及计划生育、扶贫等补贴,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上。
|
牵头抓好产业扶贫资金的预算、整合、监督、管理、使用工作。
|
|
州商务局
|
牵头抓好现代服务业,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电商营销等新型流通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乡村集贸市场、农林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加强集配中心、冷藏储运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县、乡、贫困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实现贫困地区与市场需求的直接对接。确保每个贫困行政村建立1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
牵头抓好金融支持,落实金融扶贫和普惠金融等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集中更多的贷款以基准利率投向产业扶贫;进一步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小额信贷支持范围,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
州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2)
|
||||||||||
州级成员 单位
|
项目
|
2017年目标任务
|
2018年目标任务
|
2019年目标任务
|
||||||
带动贫困户数量(万户)
|
户均占有 数量
|
人均纯收入(元)
|
带动贫困户数量(万户)
|
户均占有数量
|
人均纯收入(元)
|
带动贫困户数量(万户)
|
户均占有数量
|
人均纯收入(元)
|
||
州农业局
|
特色养殖产业
|
1.4
|
1头以上
|
300
|
2.8
|
1头以上
|
600
|
2.8
|
1头以上
|
600
|
优质粮食产业
|
5.3
|
人均有粮350千克
|
5.3
|
人均有粮350千克
|
5.3
|
人均有粮350千克
|
||||
绿色蔬菜产业
|
0.5
|
1亩以上
|
262.5
|
1
|
1亩以上
|
525
|
1
|
1亩以上
|
525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1.12
|
|
|
2.66
|
|
|
3.5
|
|
|
|
模式创新和利益联结机制
|
建立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
建立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
建立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
|||||||
贫困劳动力培训
|
培训贫困劳动力2万人次
|
培训贫困劳动力4万人次
|
培训贫困劳动力4万人次
|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经济林果产业
|
1.75
|
2亩以上
|
500
|
3.5
|
2亩以上
|
1000
|
3.5
|
2亩以上
|
1000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食用菌产业
|
1.2
|
|
100
|
2.4
|
|
200
|
2.4
|
|
200
|
州农业局 州林业局
|
土地(林地)流转
|
0.3
|
流转土地、林地1.56万亩
|
35
|
1.2
|
累计流转7.8万亩
|
175
|
0.2
|
累计流转8.84万亩
|
200
|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
烟草产业
|
1
|
2亩
|
500
|
2
|
2亩
|
1000
|
2
|
2亩
|
1000
|
州旅发委
|
乡村旅游产业
|
0.25
|
|
100
|
0.5
|
|
200
|
0.5
|
|
200
|
州财政局
|
转移性收入
|
3.5
|
|
400
|
3.5
|
|
400
|
3.5
|
|
400
|
产业扶贫资金 使用管理
|
出台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筹措资金
|
拨付、监督、管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
拨付、监督、管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
|||||||
州商务局
|
电子商务
|
30%的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
|
80%的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
|
100%的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
|
||||||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
金融扶持
|
抓好金融支持服务
|
抓好金融支持服务
|
抓好金融支持服务
|
附件3
州级定点帮扶单位产业扶贫目标任务表
州级定点帮扶单位
|
考核内容
|
目标任务
|
帮扶工作措施
|
领导重视,人员到位,资金保障。
|
|
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村委会)产业扶贫规划和户帮扶卡(明白卡),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
||
着力推动产业扶贫,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开展指导服务。
|
||
配合抓好贫困劳动力的技术培训工作。
|
||
按要求及时上报产业扶贫报表资料。
|
||
帮扶工作成效
|
产业培育:村有1个以上主导产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稳定产业项目,其经营性纯收入占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70%以上。
|
|
主体带动:至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100%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稳定增收:扶贫模式带动扶贫效益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建立良好共赢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
|
||
技术培训:配合抓好贫困劳动力技术培训,每个贫困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条件的贫困户转移贫困劳动力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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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州级定点帮扶单位名单:州委办公室,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统战部,州妇联,州委政研室,州直机关工委,州委机要局,州国家保密局,州委610办,州委编办,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委老干部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侨联,州残联,州文联,州信访局,州委党校,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外侨办,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州民宗委,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移民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招商合作局,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州文体局,州安监局,州环保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楚雄州供电局,州旅发委,州质监局,州供销社,州卫计委,州志办,州档案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地震局,州科协,州红十字会,州工商联,州社科联,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葡萄办,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气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农科所,楚雄公路局,州卫生监督所,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州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楚雄勘查院,楚雄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州干休所,中央储备粮楚雄直属库,州疾控中心,州接待处,州博物馆,州民族艺术剧院,楚雄日报社,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工商银行楚雄州分行,农业银行楚雄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建设银行楚雄州分行,中国银行楚雄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楚雄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楚雄分行,曲靖市商业银行楚雄分行,富滇银行楚雄分行,省农村信用社楚雄办事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楚雄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楚雄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保险楚雄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楚雄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大地财政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雄监狱,中国联通楚雄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楚雄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楚雄分公司,广电网络楚雄州分公司,楚雄技师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州警察培训学校,州公安消防支队,州森林公安局,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九三学社楚雄州委,民建楚雄州委,民革楚雄州委,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省路桥四公司,州邮政分公司,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燃二化工公司,中石油楚雄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对定点帮扶村及贫困户(含已脱贫)实施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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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楚雄州产业扶贫绩效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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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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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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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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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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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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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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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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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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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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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主导产业,并做到有产业项目规划,户有帮扶卡(明白卡);完成年度产业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每户有1项以上稳定增收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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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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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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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100%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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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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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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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模式带动扶贫效益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建立良好共赢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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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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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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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每个贫困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条件的贫困户转移贫困劳动力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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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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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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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配套产业扶贫资金,并及时足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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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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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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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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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明确、分工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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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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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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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政策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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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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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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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工作会或现场会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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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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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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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产业扶贫报表资料、每月工作进度报告;每月上报产业扶贫信息不少于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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