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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226005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2-26 09:52:29 文  号:楚政办函〔2018〕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省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限期整改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2-12 10:00:17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省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限期整改的通知

楚雄市、武定县、禄丰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18年1月1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5号),在省21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中,我州共有3个项目,涉及楚雄市、武定县、禄丰县。具体是:楚雄市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乙炔生产企业未完成自动化改造,未使用低压密闭式发生器工艺技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武定县猫街镇矿业开发公司朱家坝铜矿(存在矿山未按照设计建设和生产,未处理的采空区暴露面积大、集中连片、上下贯通,承担矿山主要运输任务的斜坡道布置在采空区,存在采空区坍塌重大安全隐患;井下安全设施不完善,通风、供排水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云南安锋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乙炔生产企业未完成自动化改造,未使用低压密闭式发生器工艺技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按期完成,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及时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楚雄市、武定县、禄丰县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限“五落实”。通过细化责任措施,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项目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按照隐患整改要求,期限整改销号

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楚雄市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整改限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时间是1年零6个月;武定县猫街镇矿业开发公司朱家坝铜矿重大隐患整改限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时间为1年;云南安锋气体有限公司整改限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时间是1年零6个月。为此,楚雄市、武定县、禄丰县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隐患整改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治理月报告制度。企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完成后,应聘请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价,符合要求的,由整改企业向督办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摘牌申请,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验收、核查达标后准予销号。

三、强化督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顺利实施

州政府督查室要把3项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项目纳入2018年政府督办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州安委办要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县市、部门及企业要进行通报。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