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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32800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3-28 17:45:34 文  号:楚政通〔2018〕1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3月6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

“十大专项行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抓手和制度性安排。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专项行动的精准性、针对性、行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制度性要求,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只争朝夕,争分夺秒,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狠抓落实,确保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十大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目标倒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落细落实,突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迟中华 州委副书记、州长

常务副组长: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关立彤 州委常委、副州长

王大敏 州委常委、副州长

马 闻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邓斯云 副州长

周兴国 副州长

杨 虹 副州长

张晓鸣 副州长

徐 东 副州长

殷海琼 副州长

成 员:苏贤发 州政府秘书长

李 勇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罗如贵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主任

罗文慧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

阮建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金德能 州政府副秘书长

保永刚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庆辉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光荣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冯忠顺 州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马国雄 州发改委主任

解正伟 州工信委主任

唐聆燕 州教育局局长

李 文 州科技局局长

鲁文兴 州民宗委主任

赵树礼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志远 州民政局局长

张林敏 州司法局局长

李林波 州财政局局长

黄云雁 州人社局局长

胡有刚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光祖 州环保局局长

刘建云 州住建局局长

曹 波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光荣 州农业局局长

李光彪 州林业局局长

李富才 州水务局局长

唐思虎 州商务局局长

段福君 州文体局局长

施克沛 州卫计委主任

刘 平 州审计局局长

王若舟 州旅发委主任

何晓荣 州工商局局长

程宗文 州质监局局长

董智昆 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张 勇 州安监局局长

杨 柳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戴凤玲 州统计局局长

邹志琼 州外侨办主任

刘显昌 州金融办主任

张鹤雁 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窦才科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队长

杨金智 州供销社主任

佘昌值 州国税局局长

贺 伟 州地税局局长

张剑昆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

吴纯勇 楚雄银监分局局长

晏 飞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总经理

彭黎明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厂长

蔡葆锐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贤发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勇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督查督办等事项;副主任由各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三、压实工作责任

全州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多拿“图纸”进工地,到现场,精心组织施工,任务细化到环节,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推动,走在前、干在前,以上率下,当好标杆,从严从实从细落实责任。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州“十大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涉及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专项行动、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抓融资防风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克义同志担任,分别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牵头负责;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打造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邓斯云同志担任,分别由州工商局、州农业局牵头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小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兴国同志担任,分别由州招商合作局、州住建局牵头负责;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杨虹同志担任,由州扶贫办、州文体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民宗委、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司法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企业精准帮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晓鸣同志担任,由州工信委牵头负责。

四、强化目标管理

全州各级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十大专项行动”目标管理机制,切实把纳入“十大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支撑性指标,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到岗、时序到季到月。要进一步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专题会议由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按月召集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按季召集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召开,重点研究解决“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专题会议难以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集有关州级部门和县市召开。

五、狠抓督查问效

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协调对接,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按月向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情况,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1次听取“十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并与“五个一”制度统筹进行。重点报告专项行动涉及的指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分管联系的副州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经分管联系的副州长协调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州人民政府各位分管副州长牵头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县市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每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州政府督查室每两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州政府督查室(州公务中心7019室,电话3389019,邮箱zzfdcsh@163.com)。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彝州实现跨越发展目标。

2018年3月22日

 

 


楚雄州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pdf